从小到大,我不知读过多少书,可不同的是,有些书的名字已经淡忘,但是有一本书至今都令我记忆犹新,每当重新拿起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还是可以打动我,准确来说,应该是震撼着我……这本书就是——《草房子》。下面是关于草房子读书笔记的内容,欢迎阅读!
这是一个发生在60年代初期的故事,在那遥远的油麻地,生活着桑桑、秃鹤、纸月、杜小康……
故事是从秃鹤开始说起的,那个没有一根头发,但却对尊严执着坚守的男孩。他和桑桑是六年的同学,起初他对自己的头发并不介意,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尊心慢慢变强,他开始注意别人看他的目光,注意别人打量自己时的不怀好意,于是他开始保护自己的头,不让别人摸,不让别人碰。但即使这样,他还是受到了一系列的嘲笑、排挤,他默默地忍着,直到后来用事实证明了自己的能力,一改别人对他的态度。
桑桑是校长桑乔的儿子,性子活泼,他天生的顽皮也曾让桑乔和桑桑的妈妈很是无奈,但就是这样一个顽皮的他在经历了重病之后,选择了好好活下去。小学那六年在桑桑的记忆里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是桑桑的启蒙教育,它让桑桑成长,让桑桑从稚嫩走向成熟。
杜小康在油麻地小学里算最大的,高高的个子,敢做敢当的个性,不辛的家庭让他过早地体会到人生沧桑。在他爸爸死后,他一个人从油麻地小学门卖东西。待桑桑出来找他却又不得不回去上课时,他看着桑桑的眼神是那样无奈、那样悲凉,尽管他在微笑,可谁又懂那微笑后的艰难。
这个故事讲述着油麻地里的笑,油麻地里的泪,讲述着欢乐,却又同时讲述着悲伤。这个故事充满了的是人间最美的情感:老师与同学之间的师生之情、同学之间的友情与义气,亲戚朋友之间的亲情……,体会到对生命的另一种诠释,那微笑着的坚强……
今年的暑假我阅读了曹文轩的少年长篇小说《草房子》,这本书的背景反映的是中国五、六十年代的农村生活。作品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
看完了这本书,我被鲜明的人物形象,感人的故事情节深深打动着。我从中有两点感触。
其一:展望今天的幸福生活,与桑桑所在时代的对比,简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那时经济条件落后,物质缺乏。当时农村都是草房子,而如今家家户户都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瓦房;那时就连自行车都是稀有物品,全村只有经济条件好点的杜小康家有一辆自行车,而如今经济飞速发展,许多家庭都开上了小轿车了;那时人们一年只有两季的衣服,即便是春天的天气再热,但还是要穿着厚厚的棉衣,没有春天的换季衣服,而如今穿衣服已成为一种时尚和潮流,大家都穿得光鲜亮丽的。我不由得感叹:现在的生活比以前好太多了,我们更要珍惜。
其二:当时的桑桑生活很辛苦,但他的童年有许多难忘的回忆。他把碗橱改成了鸽子窝;偷家里蚊帐做渔网捕鱼;三伏天穿起棉衣、棉裤、戴上棉帽,成为校园里的一道引人注目的风景线————桑桑的童年过得是那么的充实快乐。而如今我们的条件越来越好,但缺少了桑桑的那份童真,节假日被补习班排得满满的,真想拥有桑桑那份纯真的快乐。
《草房子》让我对以前的生活有了一定的了解,使我更加懂得现在生活的美好。
今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故事中的温幼菊老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为身患不治之症的桑桑点亮了对生活的热爱,就像一只燃烧着对生活、生命热爱之光的蜡烛,它的火光点亮了一只几乎熄灭了的蜡烛,这便是在传递着“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的精神。
我记得曾经有一个类似的故事,那是一篇史铁生写的文章,叫《秋天的怀念》。写的是他双腿瘫痪的时候,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他的母亲想让他通过看花来散散心,并唤起他对生活、生命的热爱。可惜,当史铁生和母亲要出发之际,他的母亲就去世了,他也终于明白了母亲的一番苦心,决定要好好活下去
这些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试想一下,假如你的一个朋友也失去了对生活的热爱,你会怎么做?我们是否也可以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呢?不需要花太多的精力,太多的财物,太多的时间,只要把自已的对生活、生命的热爱之光分给别人一点,我们的圈子就会越来越大,热爱生活与生命的人也会越来越多。有一天,你会突然发现,原来自己当初只在那个小小的黑暗世界里埋怨、悲伤、痛苦,却没有发现外面的这个大世界是多么美好!
往往当我们失去对生活、生命的热爱的同时,我们会抱怨命运的不公平或是沉浸在自己漫无边际的悲伤与痛苦之中,却没有想过要为自己,为别人,为值得努力奋斗的目标活下去。正因为如此,像温幼菊老师那样的愿意把自己对生活和生命的热爱之光分给别人一点的热心的人出现了,他们在传递着“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加入到这个行列当中来,为身边的人燃起一颗炙热的爱心!
如果有一天你的身边有了一个像桑桑、史铁生当初那样失望、绝望的人,你会怎么做?是当一个旁观者还是做一个温幼菊老师那样的人?现在还不知道,但我们会从心里默默地尊敬那些曾经给予别人光芒的人……。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这本书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我最感兴趣的是第一章秃鹤的这一部分:秃鹤将大盖帽提在手里,露着光头,就当纸月在场,驴拉磨似地旋转着,数着板。那个连长出现时,是在夏日。秃鹤就是按夏日来打扮自己的。但眼下却是隆冬季节,寒气侵入肌骨。秃鹤不在意这个天气,就这么不停地走,不停地做动作,额头竟然出汗了。到灯光明亮的大舞台演出那天,秃鹤已胸有成竹。《屠桥》从演出一开始,就得到了台下的掌声,接下来,掌声不断。当秃鹤将大盖帽甩给他的勤务兵,秃头在灯光下锃光瓦亮时,评委们就已经感觉到,桑乔又要夺得一个好名次了。秃鹤演得一丝不苟。他脚蹬大皮靴,一只脚踩在凳子上,从桌上操起一把茶壶,喝得水直往脖子里乱流,然后脑袋一歪,眼珠子瞪得鼓鼓的:“我杨大秃瓢,走马到屠桥……”在与纸月周旋时,一个凶恶,一个善良;一个丑陋,一个美丽,对比得十分强烈。可以说,秃鹤把那个角色演绝了。
这本书主要写的都是伤感,第一章秃鹤的深深歉意,第二章纸月的弱小的感觉,第三章白雀和蒋一轮的依依惜别的情感,第四章对秦大奶奶的尊敬的情感,第五章杜小康的开心的情感,第六章细马尊敬父母的情感,第七章白雀和蒋一轮又有生分,第八章杜小康家的孤独情感,第九章桑桑无望的情感。通篇叙述即明白晓畅,又有一定的深度,是那种既让孩子喜欢也可供成人阅读的儿童文学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