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作文(2)

时间:2021-08-31

读书作文 篇5

  读书人自有读书人的境界,人可一日不食肉,不可一日不读书。书,使我充实,令我发奋。《狼来了》的故事让我吸取了撒谎的教训;《渔夫和金鱼的故事》使我看到了人间的美丑善恶,使我懂得了做人应具有的品质。

  通过书本,我与恐龙共度地球上的原始期;我驾驶着想象中发明的飞船飞到太空,去与外星人相聚,去揭开飞碟的奥秘。我也爱历史,秦始皇、武则天,甚至垂帘听政的慈禧太后,都引起了我浓厚的兴趣。书本,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使我领略到“书山”的奇伟。偶然获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一直深深地记着里面的一句话“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应为碌碌无为而羞愧。”是它让我第一次感到生命是如此神圣。

  钱学森为科学事业而读书;周恩来为中华崛起而读书。今天,我们要为建设文明富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读书。“要热爱读书,它会使你的生活轻松,它会友爱的来帮助你了解复杂的思想、感情和时间;它会教导你尊重别人和你自己;它以热爱世界、热爱人类的情感来鼓舞智慧和心灵。”

  读不同的书会给我们带来不同的感受,而正是这些不同的感受,引导着我们不断走向成熟。最近读了《狼王梦》,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当蓝魂儿被压在捕兽夹下的时候,紫岚干脆利索地咬断蓝魂儿喉管的一幕。这表面上是残忍的,但是却让蓝魂儿安然地死去,而紫岚心中是那么悲痛。一个不爱孩子的母亲怎能做出一个这样伟大的抉择?这使我体会到了我犯错,父母打骂我时的感受,疼在我身上,更疼在他们的心里啊!

  书,使我增长了不少知识,在我的内心播下了理想的种子。在书的海洋中,我明白了道理,锻炼了分辨是非的能力;书把我从一个小小的天地带到一个五彩斑斓的大千世界,它将随着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读书作文 篇6

  人生在世,做人是极其重要的,既有先天的潜质因素,家庭教育因素,生活环境因素等,也有后天的个人自我提升,坚持不懈的努力勤奋学习,不断的为自己“充电”“加油”,扬长避短不断的完善自我,一步步的学会怎么为人处世学会真正做人。

  自从我们来到这个美丽而又复杂的世界,不是每个人的先天潜质因素都那么好,说白了,每个人就像一张纯洁无暇的白纸,我们的父母就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

  随着我们的一天天长大,含辛茹苦的父母们就送我们上学校去读书去学习知识。此时,老师就成为我们不可或缺的人生领路人,老师不仅传授我们知识,而且老师也是我们做人的导师。在老师的谆谆教诲下,我们爱上了学习,爱上了读书。

  读书,其实是人生中一道最美最动人的风景,读书,不仅使我们获得更多的知识与学问,最重要的是潜移默化的教会我们怎样做人。那么,博大精深浩如烟海的书中怎么教育我们做人呢,做人要有积极向上和自强不息的奋发进取精神,古老的《易经》说得好,”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古人通过宇宙万物的永远不停的变化,由此得到启发与感悟,做人需要像天空星辰那样自强不息永不停歇,这也是一种推动社会发展的正能量。做人,要沉稳坦荡,不可咄咄逼人盛气凌人,诚如孔子所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做人,需宽容忍让,《菜根谭》有一妙语,处事让一步为高,退步即进步的根本;待人宽一分是福,利人实利己的基础。做人,更应该爱国爱家爱天下,国是最大的家,家是心灵的驿站,没有国就没有家,国泰则民安,国富民就强。所以,我们要爱国爱家爱天下芸芸众生。

  因此,读了书,书就会告诉你怎么做人,读了书,书就会让你懂得许多做人的秘诀和道理,读了书,书会让你不断的完善自己充实自己提升自己……

读书作文 篇7

  高尔基说过:“我扑到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在家里和学校里,我就是著名的“读书狂”。

  在学校的时候,一吃完午饭都会马上去图书角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在家里的时候,只要作业一做完,我就会动作敏捷地拿起一本我十分喜爱的课外书,如痴如醉地读起来。每次都要在爸妈再三催促下,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走过去吃饭。

  有一次在家的时候,我发了高烧,但我却还是坚持要看书。我刚把书拿出来,妈妈一听见声音就知道一定是我又在看书,就走过来把我的书拿走了,还让我保证不看了。可妈妈走后又马上从枕头底下拿出我的“存款”——书,又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就在我看到最好看的时候,也正是我看得如痴如醉的时候,妈妈又突然进来把书给没收了。

  后来,妈妈索性和我在一起,我难受至极,简直痛不欲生。

  还好在第二天,我的烧退了好多,在我的再三恳求下,妈妈没办法才把书还给了我,我就像破笼而出的小鸟在天空中自由地非才能够,无拘无束地飞着。

  读书不仅让我增长了知识,而且还给了我无穷无尽的快乐,让我有了更多的想象空间。我爱读书。

读书作文 篇8

  书籍,无疑是人类知识的源泉、进步的阶梯、升华的温度,它是人类发展史上最为普遍而又神秘的东西。但本人对书本的渴望值却极低,原因很简单:读书——很累。

  这种想法一直持续了十多年,但谁曾想,它竟在我步入高中大门不久时,被深深打破了。

  这是一个没有清风、阴云的日子,太阳有温度的光芒洒向大地,在这凸透镜一般的天气里,这种温度被放大了很多。在这炎炎烈日之下,有件事我不得不做,那就是——来学校。

  今天本来是可以宅在家里吹空调、吃冰棍的,但说好了和好朋友一起来学校帮忙,我也只能赴约,而且竟然只花了不到半小时便处理好了学校的事务。

  “才这么早啊,你要回家吗?”是啊,时间尚早,天气炎热,回家又无所事事,还不如到附近的什么小店蹭空调。小晴也理会了我的意图,因此我们没有回家,而是一路谈笑,径直去了书店。

  书店里只有风扇,不过至少比外头凉快些。刚进门,琳琅满目的书本便跃入我的眼帘。看着这么多不同种类的书籍,我不禁有点慌了神,因为只有少量阅历的我实在是不知道要看什么书。果然和一片作文上写的一样:“书多了也是一种危机。”幸好小晴的阅历比我高出很多,很快,她就将一本封面精美的书籍推荐给了我。尽管是本侦探小说,但我还是欣然的接受了,毕竟有书看总比干坐着好。

  我一手拖着脑袋,一手捧着书本,敷衍的看了起来。本来只想看完前几话就收书回家时,这故事里精彩的内容却魔力般吸引着我的眼球。我越看越专注,越看越投入,仿佛我就是书中的主角,正身临其境一样,无法自拔。我是多久没有这样废寝忘食的读书了呢?不记得,总之年代久远。不是我迷上了侦探小说,而是我第一次发现:书本这东西原来也可以这么生动有趣。原来读书也好像一种毒,久而久之便会喜欢上它。这剧烈的毒使我匆匆回家吃了午饭之后,又返回来挑入书海,直到傍晚六点半才上岸回家。

  从这一天起,不到一周,我的家里便多了几本课外书。每天睡前我都会尽量争取时间多看几页,因为那书上令人心安的纯净而又高贵的蓝紫色可以避免的我梦里出现白花花的试卷。

  我惊奇地发现:我竟爱上了读书。是书籍,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生动;是书籍,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是书籍,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或许有人问我:“你为什么不看电子书呢?”是啊,电子书携带方便,而且更高档次。但也许纸张这种东西就是有一种电子书没有的神奇魔力吧。只有书本陪伴,才能让欲望达到满足;只有纸页的香气萦绕,才能让我的心灵得到解脱。

  我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