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作文

时间:2021-08-31

【推荐】读书作文合集8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作文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书作文 篇1

  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知识的源泉。

  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每天给我读 书听。上学后,妈妈每天陪我读书,渐渐地,我读书的兴趣倶增。现在,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

  在我的家里,有好多地方都放着书,书房里、客厅里、卧室里、阳台上,到处都有我喜欢看得书。每当闲暇时,我会随手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贪婪地吮吸着书中地营养。如今,读书以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小到现在,我已读过许多本书有《十万个为什么》《一年级的小豌豆》《窗边的小豆豆》《西游记》《笑猫日记》等等······书让我们懂得了怎么做人,告诉我们真、善、美,让我们有一颗美好的、善良的、积极向上的心······

  说起读书的感受,就像一个心情的口袋,变化无穷。有时害怕、有时担心、有时高兴、有时伤心。

  一年级的小碗豆讲的是一年级发生的事情,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思维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还让我在心灵上获得了其他不能给的东西。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我喜欢读书。

读书作文 篇2

  夕会的时候,老师告诉了我们一个令人兴奋的消息,这个消息让我们全班都沸腾了。你们猜是什么好消息?对,就是“我是书中人cosplay”读书节活动。我们班表演的是《绿野仙踪》里面的人物,我们可以选择扮成自己喜欢的角色走红地毯。

  我回到家和妈妈商量表演的角色,经过一番讨论,我决定扮演《纳尼亚传奇》里的至尊王——彼得。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吗?因为他帅气、阳光、聪明,而且会用刀、剑保护自己,保护别人。我觉得至尊王是一个非常受人尊敬的王者。我们在网上精挑细选了一套至尊王的服装。这套衣服神气极了!有一顶插着红色羽毛的绿色帽子,还有一件像战袍一样的上衣,一条靴裤再搭配上一双马靴,衣服上面还有一根腰带,我想我穿上之后一定酷毕了!

  第二天放学回家,衣服就已经到了,我迫不及待的换上这套衣服,拿着自己搭配的长剑,对着镜子,模仿至尊王的神情。哈哈!我觉得我自己就是至尊王了!

  我多么盼望星期五的cosplay读书节活动快点开始啊!

读书作文 篇3

  苏联作家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德国作家歌德也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是啊,书能开阔我们的视野,增长我们的知识,带给我们无穷的力量,更能荡涤我们的心灵。正因为有书作伴,我的生活更加充实。

  很小的时候,我经常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在妈妈声情并茂地讲述中,我走进了充满神秘气息的童话世界。上学后,我认识了汉字,自己终于能够独立阅读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木偶奇遇记》……我爱不释手,在这些作品中,我认识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命运悲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调皮可爱的匹诺曹。

  现在我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那种少儿读物已经满足不了我对知识的渴求。我开始阅读经典名著,中国的四大名著每一部都是精彩绝伦,让我深深地领略了我国古代文学的魅力。其中我最喜欢《西游记》,《西游记》带我走进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在这部书里,我喜欢正义勇敢的孙悟空,憨厚贪吃的猪八戒。我还经常读外国文学作品,《鲁滨逊飘流记》给了我无穷的力量。鲁滨逊克服很多困难,一个人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一直不放弃。当我生活中遇到挫折时,我就会想起鲁滨逊的故事,就会激起我努力拼搏的勇气,是鲁滨逊的精神激励着我前进。

  唐朝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要多读书,一定会有收获。现在我写再也不感到困难了,并且我的还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在班里读,有时还发表在石横教育网、泰山晚报上,上学期我写的节水征文还获得了肥城市一等奖。每当得到老师的表扬时,同学们总是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我心中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我深知,我的写作有这么大的提高,与我坚持读书和刘老师的精心指导分不开。

  书是一盏明灯,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们走进智慧的大门。读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各位朋友们,让我们养成读书的习惯吧,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腹有诗书气自华”,让读书伴我们快乐成长!

读书作文 篇4

  人世间最有趣的事情有哪些?是在游乐园里痛快地玩上一天,还是在高级饭店里大吃一顿?可能大家的说法不一,对我而言,只要能读一会儿书,就是我最大的乐趣。

  其实,在这之前,我一有时间就会去看电视,肯定不会留在书房自觉地学习。都是妈妈整天催促着我,而且每天都陪伴着我,与我一起读书,好让我养成一个爱读书的好习惯。那时,要是让我专心读十分钟的书,简直比登天还难。妈妈经常说我有“多动症”,会对很多事物感到好奇,就是一点儿动静也会吸引我。但是,自从我喜欢上了读书,我发现自己也能自觉地安静下来了,有时候碰到好文章,我会不知不觉地看上老半天,甚至忘记了吃饭。自从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后,再精彩的电视节目也吸引不了我的眼球了。

  所谓“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这段读书经历中,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写作水平,还记住了许多丰富的知识。比如,霍金提出了宇宙大爆炸的可能,三国最后被司马昭统治了,等等......

  记得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妈妈炖了排骨烧土豆,但又不想让我多吃,于是,对我说:“你只要答对我三道题,就可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怎么样?”我斩钉截铁地回答了一声:“好!”妈妈打开我以前看的书,开始准备“兵力”。“请听题,司马炎的儿子是谁?”“是司马昭。”“那......第一个在月球上留下脚印的`人是谁?”“阿姆斯特朗。”“‘请尊重负重者’这句话是哪位皇帝说的?”“拿破仑。”妈妈顿时哑口无言。“哈哈,我赢了!”我高兴地叫道,“这些都是我读过的书,你难不倒我的!”

  同学们,“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呀!趁我们还小,不要再浪费时间,要利用每一分每一秒,去多读一些书,增加一些知识,不要长大后才后悔,到时候就追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