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读书作文700字

时间:2021-08-31

爱上读书作文700字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爱上读书作文700字,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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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腹有诗书气自华。

  ——题记

  烹煮香茗,熏开了馥郁的茶香,比它更浓的,是书香;落英缤纷,耀开了惊艳的色彩,比它更美丽的,是书籍;大雁南飞,秋高气爽,比绝世风光更妙的,唯有在历史长河中沉淀许久的书籍。

  翻开一本好书,或不需山月相伴、鸟鸣于涧;也不需山云出岫、长虹饮涧,只需一处安静的角落,便可沉醉于书中构建的世外桃源。慢慢地,爱上了读书。

  与书初识,他并不是严肃、生硬的,就像死板的公式符号,而是生动的画册。画册用简单画笔却勾勒出奇妙的世界,创造出孩童的纯真与美好。一本本有趣的画册,几乎承载了我整个童年的欢乐。

  再相识书,它慢慢变得生动,却也蕴含了更多的意义。闲时,便抛开繁杂的学习,专注于自己的一方天地。从《丑小鸭》到《快乐王子》,从《格林童话》到《一千零一夜》,我沉浸在书的世界,就像“深海效应”一般,猛地探出头来,才发现公交坐过了站。这时,方体验到杨熹文读书过站、意犹未尽的滋味。

  如今识书,我不再留恋于童话,而是看向了诗词佳赋。我佩服李白的豪迈直爽,“手可摘星辰”深刻于心。我心醉苏轼的放荡不羁,“西北望,射天狼”满是壮志豪情。从唐诗的豪迈到宋词的婉约,从《诗经》的脉脉柔情到《离骚》的字字珠玑,我们总能看到,那中国文人穿越千年不变的初心。

  相比之下,我更倾慕陶潜的悠然自乐。看,“少无适俗韵”的他“性本爱丘山”,向往“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世外桃源。“采菊东篱下”,回首,南山仍立在目,而这近乎“野人”的生活,偏偏入了我的心。

  爱上读书,不负流年也不负佳期,磨砺之后总有惊喜。

  爱上读书,去寻找那个“未曾谋面却神交已久”的灵魂,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世间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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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如果有人问我,你什么时候爱上读书的,我一定会骄傲的告诉他,我从三四岁的时候就爱上了读书。

  别人都是用眼睛看书,而我却是用耳朵“看”书。三四岁时,我的奶奶便给我讲故事,在这些故事中,《小红帽》让我印象深刻,当讲到大灰狼来的时候,奶奶沉着音,呲牙咧嘴地说:“小姑娘,你在干什么?”还没听完,我便一溜烟地跑到门口,吓得瑟瑟发抖。渐渐地,时间长了,奶奶肚子里的故事少了,不能满足我的要求,便开始编故事,一粒扣子,一片树叶,一支笔……都可以在奶奶的加工后,变成一个个美好动听的故事。可以说,在我的读书生涯中,奶奶便是我的启蒙老师。

  在学前班时,我便开始听广播,虽然收音机的外表破烂,但把按钮打开,它就会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每一个人。当时我最爱听《动物世界》,主持人是赵忠祥和王彩琴,从他们口中,我知道了狼、虎、豹……这些动物。所以,我便成为了幼儿园的动物先生。

  到了一年级,我的识字量增长,便可以自己读书了。但因为识字量有限,我总会闹出点笑话,比如说把“凯”读“岂”,把“诸”读成“者”之类的。就是因为这样,我又被家人称为“别字大王”。虽然被取了这个外号,但也无法阻挡我对读书的兴趣。在那个时候,十分流行一种绘本,A4纸大小,每页都有色彩鲜艳的图画和一段简洁的文字,被各个同学称为读书图文并茂的“电影”,每一个人拿到这个绘本,都会爱不释手。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五年级了。除了每天吃饭学习,读书便是我一天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在书中我结识了不少朋友,曹文轩、冰心、萧红……是他们牵着我的手,带我走进了五彩缤纷的文学世界。

  现在的许多书,都是以悲伤结尾的。在闻庆来被同学嫌弃被,迫返回老家时,我十分的同情他;当二丫头被淹死后,我悲痛欲绝;当读到诸葛亮死后,我流下了两行热泪。这些悲伤的小故事,像一个个精灵走进了我的心间,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无法与我分离。

  如今,拥有一本好书,我恨不得把它一口吞进肚子里。只要你腹有诗书,便一定会有一双不平庸的眼睛,有诗意的生活。自从我爱上读书后,我便与另外一个完美的我相遇了……

爱上读书作文700字3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被爸妈送到老九书店里,从那时起我就像着了魔似的掉进了书的陷阱里,再也不想出来了。

  那是个星期天,姐姐要去朝城看牙,我也抢着要去。可妈妈却对我说:“你别去了,那里不好玩儿,还不如去书店看看书呢!”“我不去!我不去!打死我也不愿意去书店这种鬼地方!”

  可妈妈不理会这一套,哄我上了车。我以为妈妈同意了,毫不犹豫地上了车。“嘎吱!”车刹住了,我一看,是书店的门口。

  没办法,家命难违,我只好赌气地呆在书店里,别人都在认真的读书,我总得干点什么吧!于是,我便从书架上随便抽出一本,这本书是《简·爱》。我心里想:简爱就是简爱,中间加一个点干什么?

  因为出于好奇,便想探个究竟。看了一下内容简介,觉得很有趣,便一点一点看下去。当看到第二十七章,简·爱爱上了爱德华·罗彻斯特先生,我感到万分震惊。

  因为爱德华已经赶上了她父亲的年龄了,可简·爱却觉着爱德华象一个一位二十五岁的年轻人。

  我慢慢的读着,这才发现这是一本讲爱情故事的书,因为文章的篇幅实在是太长了,我决定下次接着看。于是我便把书房回了原处。

  我看书有个原则:先看题目,题目吸引我才看。 接着,我又找到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的《暑假奇遇》。就这样不知不觉几个小时过去了,我仍没有察觉,继续看着。看着看着,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本书写的实在是太由意思了。

  可我刚看到精彩之处,妈妈来接我了,看着我对这本书很喜欢,就奇怪地问:“咦?你不是不喜欢看书呀?怎么……”“人总是会改变的嘛!”我神秘的冲着妈妈眨眨眼。又说,:“嘿嘿,嘻嘻,老妈——给我买了这本书吧,求你了!”

  我用乞求的目光看着妈妈。“好啦好啦,给你买就是了!”妈妈见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只好答应了下来。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

  从这开始,我就喜欢上了看书,而且看起来没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