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争端(2)

时间:2021-08-31

  1970年9月12日,台北《中央日报》报道:“外交部长”魏道明指出:“日本对钓鱼岛列屿主张我国政府不能同意,我愿与日举行会议。我们有充分理由支持我们之立场。”然而,日本无视台北的态度,继续加紧侵占钓鱼岛等岛的步伐。9月15日,日本水警将《中国时报》记者树立在钓鱼岛上的“中华民国国旗”(青天白日旗)拔下并撕毁,态度蛮横之极。

  在日本侵占钓鱼岛等岛的过程中,美国偏袒并支持日本,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日本投降后,美国占领了琉球群岛,并于1951年9月8日与日本签订了《旧金山和约》。双方同意“美国有权对此等岛屿(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等岛)之领土及其居民,包括此等岛屿之领海域,行使一切行政、立法及管辖之权力”。这种把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等岛视为一体的做法,埋下了以后钓鱼岛争端的种子。

  钓鱼岛一带海域发现石油后,美国明里暗里都支持日本对该群岛的主权要求。1970年8月10日,日本外相爱知声明钓鱼岛等岛的主权属于琉球,也就等于属于日本。8月12日,美国驻日本大使馆发言人就向外界宣布,他们“认为接近台湾的尖阁列岛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并将定期归还日本”。日本外相与美国使馆一唱一和,暴露了日美勾结侵我钓鱼岛等岛的本质。

  1970年9月10日,美国国务院正式发表声明,表示要按1969年11月尼克松总统和佐滕首相协商结果,于1972年将西南群岛(含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等岛)的行政权归还日本。这个声明无视钓鱼岛等岛主权历来属于中国的事实,单方面宣布将其“归还”日本,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公然侵犯。

  9月20日,在美国琉球军政府的同意下,琉球的巡逻艇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两次驱逐中国渔船。如果没有美国的支持,日本人必不敢如此跋扈。1971年2月1日,日本首相办公室发言人说,“日本正与琉球美军合作,加强钓鱼岛海面巡逻,驱逐台湾渔船”。4月9日,美国,国务院声明,美国肯定支持日本对“钓鱼岛群岛”的“主权”,并将按有关规定于1972年把这些岛屿连同琉球一并“交还”日本。至于钓鱼岛主权之争,美国表示应由中日双方自行解决,或由第三方调处。得到美国的“肯定支持”后,日本外相的腰板更硬了。他在4月10日声称钓鱼岛主权属于日本,“日本政府不准备与意欲染指的任何国家举行谈判”。本来是日本无理“染指”钓鱼岛主权,现在却反咬一口,视中国合理合法的主张为荒谬,实在令人愤慨。  日美勾结侵我钓鱼岛主权的活动引起了海内外中国人的强烈不满和愤怒。为了保卫国家的领土和主权的完整,海内外同胞团结一致,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保卫钓鱼岛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