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初三作文合集8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三作文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刚才忍不住又拿韩寒的书出来看。忽然在《零下一度》后面发现一篇后记,却不是出自韩寒的笔。题目就令我有点不满意,《韩寒三思》。
在此就不透露作者姓名了。写得很有权威的感觉,但韩寒也真是悲惨,因为一个人的书,后记却是另一个人在骂他,简直是世界奇观。不知韩寒本人对此“后记”作何感想。
大概的文义,就是关于韩寒的高中辍学事件,表示自己过来人的“间接批评”。“间接批评”是我很不喜欢的方式,倒不是因为我喜欢韩寒的书。要骂,就干脆一点,把什么“应试教育有好处,韩寒被大人们冲昏了头脑搅在里面,我同情韩寒的遭遇……”,看似在说韩寒很可怜,做了“叛逆”一词的先例,而事实上,就是说韩寒不该辍学,应该接受应试教育,做个文理平衡的好孩子。此文最后的话更是有点让人莫名其妙:“韩寒三思,和韩寒情况类似的同学三思,以韩寒为榜样的同学更要三思”。
三思之后,我还是不觉得此人的话有什么对。
曾经听说韩寒辍学的时候,我也考虑过高中辍学是否正确。后来才明白,应当考虑的不是“辍学”这个问题对不对,而是早定目标早行动对不对。韩寒的辍学是引起一定轰动的,一时间社会上都在说该不该辍学,是不是太叛逆了,还是玩个性。我一时间也很搞不懂,早点做自己想做的事有什么问题。我不知道,多关在学校几年里学一点所谓“为踏上社会打基础”的“综合知识”,和直接让他们实践社会哪一个对呢?多考几年“恨死了”的试不就是准备着拿到文凭之后的逐日忘却么。学校里再三强调的重点公式,即使得了默写第一名,在几年之后还记得起几条。这就是应试教育吗?那么早一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完成自己的目标,就叫做“叛逆”了吗?我不明白。
我还没有上高中,没有什么权利去谈论大学的问题,只是用肤浅的意识,去看待这个或许可以简单化的问题。有些事,实在让我觉得无何值得“三思”,却成了“重大社会问题”,好像定期的指标,就是要出两三个社会问题似的。
文凭不等于知识,也不等于素质,更不用说会等于“社会发展”等等等等。但文凭,在应试教育中却比什么都重要。有文凭没素养的,也不少吧。
我想,韩寒的辍学和“叛逆”,和“个性”没有什么关系,也并非一个问题。
随着时间的飞逝,不知不觉的我已经走进了初三的旅程,一切仿佛在昨天。此时的我们不再是那个对初中生活充满好奇的初一学生,也不再是那个整天抱怨作业太多,总想“挤”点时间出来玩的初二学生,我们已经是随时迎接挑战,准备迎战人生中第一大考的初三毕业生。
开学一周了,我的第一感觉是新鲜。老师讲课是那样富有活力,引人入胜;同学相处,是那样融合愉快。第二感觉是对未来的憧憬与向往。开学典礼上,我领会了很多的知识。我也想有那么一天能像他们一样站在高高的演讲台上,演讲着自己的心声,而台下的都是我的聆听者。再有的便是紧张。在中学,尤其是优秀的中学,学习的竞争相当激烈,从而也有一定的压力。我必须要在短时间内适应这种紧张的学习氛围。给自己定一个伟大的目标朝着它奋发前进,有目标才有成功!
在这一周里,我们既激动又期待还紧张。但无论如何,从一点一滴做起,融入到新生活中,让我们以昂扬的心态对待初三的生活!
阅读对许多人而言淡而无味。不管他们对阅读如何理解,阅读对于他们就像喝白开水一样,喝法不同,味道一样罢了。
起初我也是如此,认为阅读不过是读书而已。后来虽知道了些阅读的方法,对阅读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但仍认为它平淡无味。
自认为对阅读非常了解,事实上根本没有真正地品味着阅读;认为明白了何谓阅读,其实并未体会地阅读的精髓。
自从进入了九年级以后,我才知道阅读并没有那么平淡无味。恰恰相反,事实上,它拥有多种味道。
酸
阅读,某些时候带着些许的酸楚。
我在读刘慈欣著作《三体》时,开头一部分非常认真、详细地阅读,不放过其中的每一个字和词,努力地想象当时的画面,尽可能地在脑海当中使人物的形象、语言、动作成为具体的情景,想象当时的环境,并推测接下来的内容。可是读了几张后,我又犯起了老毛病——读书读不下几张便不认真读,匆匆地看一眼了解了大致意思便过去了,不再仔细地去记、想。后来连看也不看跳过一段去读下一段。
读过去之后后悔地肠子都青了,于是重新开始读,但两页之后又犯了这个毛病。心里满是痛楚,可我还是没想出啥好法子。
不过,除了酸,别的味道还是有的。
甜
读书使我获得了极大的收获,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在读书中我不知不觉积累了大量的词汇,了解了许多优美的词语、句子,同时还懂得了解文章的结构、重点、构成要素等多种因素。
同时阅读也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道理。读一本书时,我时而大笑,时而悲伤。读完后合上书,冷静下来,仔细一想,发现其中有许多的奥秘。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或一些道理。我从一个道理中得出另一些道理,又根据一些道理总结出一条普遍的道理。
苦
阅读,有时又令我苦恼。
有时我读着读着就出了神,别人叫我只应一声,我就继续去读,为此惹了许多麻烦。
再有时,我读书时不知不觉魂魄就到书里去了,看书的姿势也不对了。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严重的近视。至今已给生活带来了严重不便和麻烦。
阅读有着多种味道,人生亦是如此有滋有味。
小时侯喜欢玻璃珠,亮晶晶的,无论被我玩得怎么脏,只要用清水一洗,仍旧很漂亮;现在长大了,依然是喜欢。的确,水晶比它高贵,比它夺目,但,那只属于有钱人家的孩子,我不配拥有。于是我握着我的玻璃珠,对着阳光微笑。
“她很优秀,”我的老师们这样评价我,“十分上进,很要强。”我望着他们,嘴角上扬,不是因为高兴,而是嘲笑。我了解自己,我是最不想争夺的,只是在一年级时不小心考了第一,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愈陷愈深。我对好友罗烂说:“我累死了,这次考试我故意考砸好不好?”她转过头,缓缓地说:“你真的可以放得开么?”我吃惊地望着她,看着她笑得比菊花还灿烂,她接着说:“好啊,那么没人跟我争了,回家可以用成绩单讹钱了。”我也跟着笑,直到她过来狠拍我的背。
我有一个哥哥,比我大一岁多一点。哥哥长得很好看,他拥有精致的五官,白皙的皮肤,打得一手好球,并且成绩也是相当得好。更重要的.是,奶奶爱他。奶奶不喜欢我,因为我是女孩子。我经常听说奶奶的种种,好的坏的都有,听过之后,不会有任何的感觉,因为我对她已经从心底里疏远。我不恨奶奶,不恨哥哥,不恨任何人。我已经学会了顺从,学会了听天由命。
我很喜欢<<网球王子>>,喜欢主人公越前龙马,那样一个可爱的孩子。他有好看清秀的眉眼,在女生面前永远都是酷酷的,会在学长面前耍小孩子脾气,会在非共开场合将对手打得一败涂地事后却很无辜的说“我认识你吗”。别人说他很自负,我也认为是,但这就是他的可爱之处。我一直一直都很自卑,可是看着他在球场上奔跑的样子,我就会重拾信心。
我的玻璃珠是由我的心情汇集而成的,也许有一天,我会把它们都锁在心房,不小心再打开的时候,它们会在阳光下歌唱,闪出水晶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