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心理欲望得到的极大满足。幸福是春天里的鸟语花香;幸福是夏天里的习习凉风;幸福是秋天里的累累果实;幸福是冬天里的温暖阳光。
幸福无处不在,但到它也并非轻而易举。我们只有付出了努力才能得到它。很多人认为读书是很辛苦的事,枯燥无味,但是你如果不辞辛苦投入其中,你就会品尝到读书的无尽幸福和乐趣。
读历史可以使我们追溯远古,远瞻未来,以史为鉴,避免弯路。读地理可以使我们足不出户周游世界,感受不同国度的风情与文化;读科学可以使我们理性的认识大自然,揭示大自然的密码,合理征服大自然,改变自然;读文学可以使我们畅游文艺海洋,陶醉于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喜欢读书,读书给我带来的幸福是难以言表的,他如同吃饭睡觉一般,成了我生活的必须,成了我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
学习之余,捧上一本好书,细细品味,总能回味无穷,很快变会驶入一处心灵港湾,渐渐忘我,也渐渐忘了这人间······一切烦恼,一切懊恼,一切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仿佛在书的世界里,只有我一个人洒脱与飘逸,从容与愉悦。我为书中的情节感动得泪流满面,我为书中悟出的真理而激动,我为从书中得到知识而满足,我为从书中获得到智慧而骄傲。
我喜欢音乐,酷爱钢琴,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钢琴家。因此我对音乐方面的书倍感兴趣,特别是有关钢琴方面的书籍,我逢见必读。爸爸妈妈知道我的爱好,给我买了很多钢琴方面的书,我的小书柜总是塞得满满当当。学习累了,遇到不顺心的事,心里不愉快了,拿出来读一读,弹一首钢琴曲,烦恼顿时烟消云散。音乐是一种抒发感情,寄托感情的艺术。在享受读书的同时,提高了我的审美能力,净化我的灵魂,陶冶了我的情操,帮助我树立了崇高理想,让我受到了读书的幸福。
读书使我快乐,我从读书中感受幸福。与书结缘,我一路停留,一路收获。一本本,一卷卷,手捧来去,心留余香。陶醉如诗如画般的字里行间,感动于书中的别样情感,平但中多了一份情感,消遣中多了一份满足。
书,像是那深山幽谷中涌出的清泉一脉,晶莹明澈,自然天成;书,像是那粉妆玉砌中的梅香一缕,清新淡雅,沁人心脾。我爱书,读书的感觉真好。
喜欢在礼诗簪缨的朱阁红楼中迷失在颦儿的泪水里;喜欢在困难重重的西游长路上进入奇幻的神话世界;喜欢看《三言》《二拍》里看曲折离而却又是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故事,喜欢徜徉在二十四史筑成的历史长廊里品味历朝历代兴衰起伏的传奇。喜欢《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与刘兰芝凄美的爱情,喜欢《凤求凰》中文君与相如琴心相通,绝美的旋律演律绎人间千古流传的佳话,喜欢《胡笳十八拍》中文姬故国与爱子艰难诀择为承父志续汉只而毅然归国。喜欢《钗头凤》中陆游与唐琬青梅竹马却终因封建礼教而劳燕分飞。哦,太多太多,书的一切让我陶醉,久久不能自拔。
王国维说过读书有三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为第一境。“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为第二境。“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为第三境。不由感叹他读书格调太高,自己望尘莫及,不过我感受到了这读书的乐趣,也不枉读书。
古人云:“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想我找到的千钟粟,黄金屋,颜如玉,就是过份对书独道的感情和从中汲取的财富吧。
夜深人静,挑灯读书,不需要太多的言辞,只需深深凝眸,看如花的书景在绝美的生花妙笔下款款绽放,听宛若天籁的书语在高山流水的琴音中潺潺奏响。啊,我爱书,读书的感觉真好!
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灵犬莱西》。这本书非常有趣,接下来我就给大家来讲一讲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莱西是一条很忠诚的狗。每天接近四点的时候,莱西都非常急躁,因为它要去学校接自己的小主人《乔》。但是有一天,乔的爸爸失业了,他们再也没有钱来养莱西了,所以就把莱西卖给了一个老公爵。不久,老公爵把莱西带到了苏格兰参加狗展,在苏格兰的一个平原上建了一座房子,莱西还是像平常一样,每当接近四点时莱西都会很急躁,因为它非常想念自己的小主人。有一次,海因斯带着莱西散步,莱西一下子跑了出去,经过千辛万苦它跑了四百英里,莱西再次回到了乔的身边。乔的爸爸为了不让老公爵把莱西带回去,所以就在老公爵来的时候把莱西化妆成了一只很丑的狗,老公爵认不出来了,从此乔和爸爸妈妈跟莱西生活在一起。再苦再难他们也不会再分开了。
我认为莱西太忠诚了,四百英里这么远的路程,莱西都能走过来,我们大家都要向莱西学习,做一个忠诚的人。
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名言,我觉得特别有道理。只有书读得多了,文章才能写得好。
像小苗吸收丰富的营养,像小宝宝吸取香甜的奶水。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让我长了见识。所以,我特别喜欢看书。
我最早得读物是一种俗称“撕不烂”的口袋书。它的外形十分小巧,可以装进口袋里。说是口袋书,其实就是被串成一大叠的塑料卡片。一个很大的图,下面只有注音的一到两个字。比如:苹果、蝴蝶、虫等等。我的第一本书是妈妈抱着刚刚2、3岁的我去北京华联买的。回去后,我一遍一遍的看那些好看的图片,至于下面的字,看了也不太懂,但也给小小的我留下了印象。当时,妈妈为了让我可以画画图,写写一、二、三这种简单的字,还给我买了一支荧光笔。结果,那本口袋书被我画的乱七八糟。还好那书不怕水,当时,妈妈不知洗了多少次。但每次刚刚洗过之后,就又被我画乱了。
渐渐地,我长大了,像“撕不烂”这种口袋书已经太过幼稚了,我又喜欢上了故事书。
那时我已经上幼儿园大班了,像童话、小故事这样的书才是我的最爱。我常常为小白兔而伤心,又因坏蛋的出现而害怕,担心。我常常想:要是故事中没有坏人该多好,那人们就会过上幸福的生活,王子也不会为保护大家而牺牲,小美人鱼也不会变成泡沫。但那样的故事是不是又太无趣了呢。我常常因为故事中人物的遭遇而牵肠挂肚,如果不让我读完一本书就睡觉的话,那我一定睡不着,就算睡着了,梦里也会是故事中得情节。
很多时候,我会把书中的好词好句抄下来,一有空儿便看看,品味句子的美妙。如今,我的笔记已经写了大半本了,每一次翻看,都会有新的感受。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最好的老师!我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