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感受作文(2)

时间:2021-08-31

读书的感受作文 篇6

  在这个媒体泛滥的时代,人们花大量的时间上网、看电视,“品味”着“文化快餐”,书已经渐渐被人们遗忘了。殊不知,书籍犹如陈年老窖一样,你越是沉醉其中越是能够感受体会到它的韵味。爱书、读书,在你的心底发芽、生根,长出参天大树……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思想的成熟。如今,在捧起一本书时,已不再是为了钦慕某个人或某项本领,而是一种对人生的领悟,对生命的升华。闲暇之余,捧读一本好书,很快便驶进一个宁静的心灵港湾。将自己融入宇宙自然和人文风景的洒脱与飘逸、从容与愉悦。

  最初的接近书籍是从幼儿园起,《红舞鞋》、《灰姑娘》、《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渐渐的,我就和她们成为了朋友,她们成为了我幼时最忠实的朋友,对我不离不弃。在那个理想与现实不分的年龄,我总是去幻想自己是故事中的一员。

  渐渐的,我走出天真烂漫的童话时代,一篇篇生动优美、清新质朴的美文如磁石盘吸引了我。读《绿山墙的安妮》、《窗边的小豆豆》……不仅被书中那一波三折、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所深深吸引着,也被书中主人公的坚强和乐观深深感动着。第一次,我在书中体会到了幸福

  初中,我开始读《水浒传》、《简爱》、《格列佛游记》……记得最初看这些书只是为了应付老师而已,随之,就把他们遗忘了,当再次拿起时,书中那一页页泛黄的痕迹无一不诉说着它们的“委屈”。怀着愧疚我带着一种不一样的情感翻开了它们,当再次把它们合上时。闭上眼,它们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觉得的心灵也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洗礼。我又一次从书中感受到了幸福。

  巴罗曾经说过:一个读书的人,他必定不至于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只要有书陪伴,就有无穷的欢乐。唯其如此,我才觉得“不读书,枉来人间走一回”。读书,真幸福。

  朋友们,人的生命价值应当受到挑战并在挑战中得以提升,我们不仅要正视学习主体所拥有的内在潜质,更要开掘其内在的潜能,而读书,正是开发潜能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如果能够让读书与我们为伴,也就能够让幸福与我们相伴一生。

读书的感受作文 篇7

  看书是我不多的爱好中的一个。

  小时候,很多长辈和老师时常教导我们: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在自身兴趣和这句话朦朦胧胧的诱导下,我开始接近书籍了,渐渐成了相依相偎的密友。

  一本好书到手,必先悉索抚摸一阵,就如爱玉者把玩美玉。然后鼻翼翕动,品闻书香,内心沉醉而清凉。 灯光长明夜未央,书香如酒醉心上。多少次书海遨游,多少次物我两忘,多少次从历史走向现实,又从现实转回历史。时间、空间任我驻留,任我跨越,任我翻转。在这博大的时空中,欣赏着,惬意着,充实着。这一刻,我是主宰,主宰乾坤,主宰自我。

  愿永做一个纯正的读书者,不理俗物杂事的纷扰,不问世事艰险,不求官路通达,只求那方枕上的放松、惬意、充实!只求书香永伴梦乡!

  越来越痴迷于书。沉浸书中,只觉得日子静美,一分一秒都好到心里去。

  读书时,只觉得日子简静,世界万物都消了影踪,人世里只有我和书,在静静的对话。满屋里,都有文字的馨香。真想就这样捧着书,一直读下去,读到地老天荒。

  遇到自己喜爱的书,就想长出几双眼睛,一口气把它读完。但又害怕读完,一旦读完,岂不没了想头,生出几许遗憾。所以读这样的书,总是欣喜恋恋,边读边赞叹,读到动情处,清泪直流。这样的书,一定是打动了我,或是合我的心性。书海浩瀚,于个人而言,这类书是不多的。它不一定是名家名篇,可能是无名小辈之作。遇到这样的书,如同遇上心仪的情人,每天捧着它,看着它,读它千遍也不厌倦。

  陶渊明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我读书也常有这样的体会,虽说不能达到“忘食”的境界,但每读到“会意”处,就想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像老树逢新芽、他乡遇故知般的喜悦亲近,又像听到雏燕初鸣、金石碰撞的清脆之声。读到了自己想说而写不出的话,满心欢喜,连声惊赞:“怎么会写的这么好,怎么把我想说的话都说出了呢?”又觉口里像含了仙丹,顿时全身三万个毛孔都舒畅,经脉活络,神清气爽。 于是,惊叹文字的魅力,如同邂逅了一场艳遇。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打开一卷书,只觉得云影共鉴,空山鸟语,水流花开,日子静好。在唐诗宋韵里行走,在前尘往事中徘徊,在古人今人心灵里漫步,缩短了时光的距离,我仿佛千年前的女子,在闲花淡淡的春天,回眸看繁花千朵,红尘漫卷。捧着书,如新燕啄新泥似的的执著喜悦,字字句句,都读到了心里去。

  腹有诗书气自华。虽红颜渐老,但沉醉烂漫的书事中,一定会气韵生动,快乐永远。

读书的感受作文 篇8

  人与文字之间,也许真有一种难解的缘。我不喜欢台湾女作家席慕容的诗,却如此惦念着她十五岁时从内心里流过的文字,就是那一篇《外婆的鞋》,初中语文课本里的文章。

  第一次捧起的小说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第一次读完的小说是《鲁宾逊漂流记》,第一次迷失自我的诗作是戴望舒的《雨巷》,第一次记忆深刻的小说是《倾城之恋》,第一次令我流泪的故事是《简爱》,第一本枕边书是叶兆言的散文集。

  书之于我,有一种崇敬、神秘、兴奋的感觉。在雨里揣着一本刚从不诚实的老板手里买过来的盗版书,回到家我用衣袖拭去它的水珠和灰尘,端详着封面很久很久,然后慢慢翻开第一页,沉醉在它的芳香里。那一刻,我发现了不一样的我。我变成了一个喜欢幻想、不断做梦,活在自己编织的花红柳绿里的女孩,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憧憬。阅读时,我看见了一个人的欢笑和哭泣,一朵花的盛开和枯萎,一片树叶的飘零和腐烂。我听到语言背后的内心情感,或厌恶或快乐或嫉妒。我从无知的世界跨越到单纯的世界,突然间豁然开朗。天阴晴、月圆缺、日升落、鹊鸣叫、雁南飞、雨滴落、花争芳、叶沉默,任何风吹草动都能触动我敏感的神经。

  人与人的缘分有叫一见钟情的。我与书的缘分,也许就是那种怦然心跳的恋爱一般的感觉。有时一整个昼夜,只反复读一首诗,读累了就睡下,也没记住一个字。诗的美在它的律动,律动的美在它的感情,感情能留下的只有感觉没有痕迹。所以曾诵读过的古诗和曾品读过的散文,当再一次重温时,又是另一种陌生新奇的感觉。就像蒙娜丽莎的微笑,说不清看到画时的感觉,但是她的微笑却迷住了我。

  最是躲在冬夜的被窝里,打着手电,读到凌晨三点,电没了,眼泪湿了大片。探出头来,窗外寒冷的月光,也能够照见书上的文字。真不想就这么合上还没有读完的故事,不是想知道最后的结局,而是想和书里的人物,多呆一些时间。如果是夏天,光亮会引来蚊虫的叮咬,裹起被子又会满头大汗,但仍然享受着偷闲读书的愉悦。

  任何和读书有关的故事,都是那么迷人。坐在路边卖米糖的外地小伙,蹲在墙角边,手里捧着一本已经泛黄了的书,一动不动地看着文字一排排流过。阳光照在他的身体上,来往的路人走过,没有人去打扰他。当然,没有卖出多少米糖他,不知会以怎样的心情回到寄居的屋檐之下。

  每当我看到读书的人不管身边的世界怎样熙熙攘攘,依然安静地沉入阅读的愉快里,我便心生崇敬和喜欢。那不仅仅只是一具肉体,而是超脱了世俗的灵魂,是在入世中仍然淡定的高人。愿如此热爱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书籍不应该仅仅是博取功利的敲门砖,书籍可以净化心灵,升华精神。

  也有人读了一辈子的功利的书,终究没有坚守住操守的底线;也有人读了几时年的教科书,依然不曾为浮华所动;也有人一生都没能读过一本书,但他的品格和智慧却比一部史诗还要丰富。读书的感觉里有别样的生活,心灵需要这样美丽纯净的生活。热爱读书吧,记取读书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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