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张开双臂,微风轻轻吹来,微拂着我的脸,树叶的清香,泥土的气息,轻轻感受着大自然。
大自然是什么?她孕育了我们人类,她创造了四季,创造了仙境一般的美丽风景。阳春三月,她使万物复苏,春意正浓,百鸟欢快的鸣春;骄阳似火,她做出了鲜嫩多汁的水果;秋风飒爽,她的手轻轻一挥,红火的落叶飘落在地;腊月寒冬,她轻轻一吹,便飘落千百种不同形状的雪花。
大自然是生命的缔造者,象征活力。一花一草一木,什么不是大自然所创造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便是形容瀑布的,它气势磅礴,飞泻下来,像一张大大的白帘子要遮住什么,又像一匹匹雪白骏马,急着从顶上飞奔而下。“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则是感受春风。她像剪刀一样裁剪着柳树的叶子,像有魔法一般,吹过的地方如此之有活力。“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就是炎炎夏日中的绿意,像连接着天一样的莲叶,给人一丝凉意,鲜红的荷花带来了不一样的美感。
一切的一切都是大自然的馈赠,细心感受大自然,亲近她,将会体会到她不一样的创造之魅力。
听听雨的声音。“沙沙沙”,这声音像沙锤,有节奏地敲打这,“滴答滴答”,这声音像钟鼓,像是在提醒我们时间正在一分一秒地过去,这是雨点敲击石头的声音。这是自然所谱成的乐章,自然的交响乐。
闻闻雨特别的味道,杂夹着泥土的新鲜气息,深深地多吸几口,清新的味道让人精神爽朗。触摸雨,雨一颗一颗打在你的手上,凉爽的感觉,雨珠像调皮的孩子在手上跳舞。这就是雨。
听听风的声音。“呼——呼——”,像一个孩子在悲伤地哭泣,再大声一点,就像有谁在愤怒地咆哮在怒吼。感受风,微风与你擦肩而过,轻轻而又温柔地抚摸着你的脸,刺骨的寒风像一把把尖刀,向你的脸上刺去。抓住风,他的行踪捉摸不透,看,他使帆船移动,他使红旗飘扬,他使落叶飞舞。这就是风。
大自然如此之美,她创造了巍然挺立的`高山,创造了波涛汹涌的江海,创造了可贵的能源……
正如一部纪录片里所说:我们应与大自然共存。我们应该珍惜大自然的馈赠,感受大自然不一样的美丽。
它反映了一个时期英国最底层人民的生活,其对环境的描写非常细致,不管是阴暗,潮湿,充满可怜与无奈的贫民习艺所;恐怖,黑暗,满是神秘和诡计的老犹太屋子;还是雅致,大气,温馨的梅里太太家,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同时传递出巨大的差距,然而,这不仅仅是当时社会特有的,而是现在乃至将来每个社会都必将存在的。这是否说明贫民习艺所的孩子都将永远淹没在贫穷和黑暗中呢?作者通过奥利弗告诉我们,不是这样的。可是,一个生长在习艺所里的孤儿到底凭借什么逃离了黑暗,获得了天堂般的生活呢?他从饭桌旁站起来,拿着碗和汤匙,走到大师傅跟前,对于自己这样胆大妄为自己也有些吃惊地说:“对不起,先生,我还要。”这是小奥利弗第一次大胆地反抗悲惨的命运,三个月慢性饥饿的折磨,让奥利弗有了反抗意识,但当他中签的时候,我相信他心里的恐惧时不言而喻的,一面知道自己会挨打,或是更严酷的惩罚(事实也如此);一面是不堪厄运的反抗和在伙伴面前的许诺。
如果他胆小一点,猥琐一点,大可以躲在墙角,一顿伙伴的辱后自然风平浪静。然而,他没有,殊不知他这一惊人的举动反而为自己离开习艺所创造了条件。在棺材店的日子,虽说很苦,很孤独,可那份自由是他自己获得的,就算每日剩菜残羹,也好过习艺所里可怜的一勺粥。好景不长,诺亚的挑衅再一次激起奥利弗的反抗:气得脸色血红的奥利弗霍地跳起来,一下子掀翻桌椅,掐住诺亚的脖子,怀着满腔怒火把他使劲地抖……奥利弗使出全部力气,以沉重的一击把他打倒在地上。尊严,一个孤儿谈得起尊严吗?现在,多少人不是孤儿,处境也决不比奥利弗差,可是他们懂尊严吗?别人说自己父母的不好,自己还凑上去附和,多可笑,可耻。奥利弗的反抗让读者拍手称赞,我们在称赞他的同时也该想想自己,是否曾经某个时刻丢掉了尊严,或是某个时刻,变成了和诺亚一样欺软怕硬的阿Q。
小奥利弗流亡伦敦,却走进了人生最大的陷阱。布朗劳先生的出现虽然短暂,却让奥利弗心中善良的种子找到了归宿。在这一段天堂般的日子里,是谁,都该燃起生的希望吧!坏人,有;好人,也有。只有坚守住心中善良,感恩的种子,才能在遇到好人时发芽,生长,而不是羞愧,躲藏,以致离好人的世界越来越远。奥利弗悲惨的命运仍在继续,然而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奥利弗从长时间的昏迷状态中苏醒后不久,在一阵好像有虫子在心上蠕动的呕吐感驱使下站起来试着走了几步,因为这种恶心的感觉似乎在警告他:他躺在这里是必死无疑的。他头晕目眩,脚步踉跄,像个醉汉。但他没有跌倒,尽管脑袋软绵绵地耷拉在胸前,尽管步履蹒跚,还是坚持向前走,至于到底往哪里走,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段描写得太好,我舍不得省去一个字。对于一个不知道明天在何处的孤儿,他仍然强烈地渴望生存,这就是生命的可贵之处,这是奥利弗对死神的反抗。不禁感伤,为何当下自杀率如此之高?不要说奥利弗是小说人物,不要说奥利弗不存在,我相信,深深地相信,在地球的某个角落,一定有比奥利弗更加悲惨的人的存在,而且,他们渴望生,不是死。某一刻,你或许突然忘记了生存的意义,但你要相信,下一刻你一定能把它找回来。作者对心理的描写也足够的细腻,我不得不把这段精彩呈现给大家:他几次把心一横转过身来,要把这个幻影赶开,哪怕自己会被它瞪一眼置于死地也在所不惜,但他的头发每次都竖得笔直,血液竟会冷凝,因为幻影也跟着他转过去,重新跟在他的背后。
上午它好像始终在他的面前,而现在一直在他背后,寸步不离。如果他把背脊靠在坡岸上,它就悬在空中,寒冷的夜幕清楚地映出它的轮廓。如果他仰天躺在大路上,它就站在他头上,默默无言,身子挺直,一动不动,活像一座用血写着铭文的墓碑。奉劝任何人都不要说什么杀人者可以逍遥法外,不要提什么老天没有眼睛。在这样的恐怖折磨下度过漫长的一分钟,大概横死几百次的痛苦也不过如此。每每都这一段,都有种酣畅淋漓之感,惊叹于作者如此真切的表达。看完恐怖片,我也有过这样的恐惧,却说不清道不明。一个作家之所以伟大,便在于他总能用精妙的文字尽情诠释他的所思所感。都来看《雾都孤儿》吧!你的收获会让你终身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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