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的作文900字锦集五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冬至的作文900字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冬至,在我们眼中,或许只是一个在地理书上记过的日子,一个平淡的12月22日。但是在中国古代,我们的老祖先们对这一天却极为重视。
古时,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足见人们对冬至的重视。人们认为:冬至过去,白昼一天比一天长,阳气回升,是一个吉日,应该庆祝。许多地方在冬至这一天,都有九层糕祭祖的传统:即用糯米粉捏成许多动物的形象,放入蒸笼,蒸好后将其放在祖祠的牌位前,以示祭祀。祭祀之后,亲戚们还要一同举杯畅饮,联络感情,称为食祖。
但是,冬至的一些风俗习惯并没有被人们完整地保留下来,尤其在今天,冬至可以说是无影无踪了。而在上文中提到地九层糕也只能在史料中才能看见了。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担心。
传统节日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一直被人们高度重视:从除夕春节,到元宵清明端午节,再到七夕重阳,冬至,每个节日都有着各异的风俗习惯和文化内涵。
而在今天,全球化的浪潮正席卷着改革中的中国,中国传承了数千年的民俗节日也受到了外国洋节的猛烈冲击,正一步步走向社会的边缘。更多的年轻人喜欢过圣诞节,情人节这样的西方节日,而春节,冬至一类的节日正在淡出年轻人的视野。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寻找冬至,寻找的不仅仅是冬至这个节日,而是我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只有每个人时刻铭记着句话,传承了五千年的民族血脉才不会中断。
倾听着20xx年的脚步声,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冬至夜――这美好的一夜,北半球白昼在一年中最短的一天。
傍晚,我和弟弟早早的来到了外婆家,想与他们共同度过这温馨的一夜。外公外婆也正乐呵呵的迎接我们呢!
该吃晚饭了,外婆端来两碗赤豆糯米饭,笑着说:“吃了冬至饭,一天长一线。”我听了,急忙拿起勺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心想:我一定要快快长大!弟弟也想早点长大,一边夸饭香,一边埋头“苦干”哩。
吃完饭,我开始听外公讲有关冬至的传说,“相传汉朝时,北方匈奴经常骚扰边疆,百姓不得安宁。当时匈奴部落中有浑氏和屯氏两个首领,十分凶残。百姓对其恨之入骨,于是用肉馅包成角儿,取“浑”与“屯”之音,呼作“馄饨”。恨以食之,并求平息战乱,能过上太平日子。因最初制成馄饨是在冬至这一天,在冬至这天家家户户吃馄饨。还有,在江南水乡,有冬至之夜全家欢聚一堂共吃赤豆糯米饭的习俗。有一位叫共工氏的人,他的儿子不成才,作恶多端,死于冬至这一天,死后变成疫鬼,继续残害百姓。但是,这个疫鬼最怕赤豆,于是,人们就在冬至这一天煮吃赤豆饭。”
“百鬼夜行,午夜12点鬼门开,晚上记得早点回家睡觉哦!”外婆也插了一句,弟弟吓得毛骨悚然,搞得全家哈哈大笑。“骗你的啦!”外婆笑着说。“不过,也应该早点睡,添岁嘛!”在全家的笑声之中,我想起了杜甫的《小至》:
感觉你就在身边,可每天都与陌生人撞见,檫肩。我犹如永久的站台,在放弃相守的当初漫长等待。想见来不及期待,记忆潮湿成了海。自你悄然走开,回忆填充没有你的空白。昨曰已离开,多少个明曰反复袭来。
初次读到这段话,已是寒秋,那枯黄了的树叶在秋风中打着旋儿飘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像那个生机盈盈的夏天告别。脚踩在落叶上,传来树叶折碎成几瓣的声音,夏天便在这个清脆的声音中破碎了。我方才懂得夏日已逝,冬天将至,等待自己的,是憨了凄切了无生趣的隆冬。
那个夏天,真的离我远去了吧,留给我的是一串串被雨水打湿了的回忆在弥漫着幽幽荷香的阳光中飘散。这个肃杀的秋天,连,回忆,也溃不成军。
让过去过去,让未来到来,遗憾始终在心底,我可以绝口不提。
晴天便是这个时候出现的。我们有太多共同点,我们太像,晴天。
该怎么评论他呢?他像是一阵微风。我曾说过很多次,我的天空很蓝,偶尔有几朵乌云导致心情郁闷,也很快会有风儿将它们吹散。晴天,便是一阵风,每一次都赶走乌云。太阳那个大大的笑哟,晴天,晴天!
晴天他应该是把我当一个孩子的吧!对我的每次调皮捣蛋都只是淡淡一笑。这对我很是受用。我老说:“晴天啊,这样会吧我惯坏的!”之后却依旧我行我素。晴天很是细心的,我每一次不开心,每一次遇到麻烦,每一次生病,他那真切的关怀或是略带责备的语气,都像被人捧在手心里一样。
而我的脑袋却似少根筋,晴天总是成为被我欺负的对象,每次无中生有,鸡蛋里挑骨头后带给他的是一脸无奈,偶尔也会让晴天成为阴天。而我的无理取闹只是怕被忽视,真的,我发誓。
虽然他也喜欢坏坏地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敲打我的头,坏坏地把我当个冤家打击,但他应该算是个善良的坏家伙吧!球场上陪我打球,默默地为我这个球技差到家的笨蛋一次次地捡球;有好书能想到我这个小书虫,有好吃的能分给我这只小馋猫。晴天真不愧是晴天呢!
晴天,我的很多心事都可以和他一起分享。他的出现使我想起很久以前读到的一句让我眼睛有液体滑落的话语:“或许这个世上真的存在这样一种人,遇见的活即将遇见的,在遇上他的那一刻起便会发现,原来苦与乐并不都是要一个人自己承担的。”答应我,晴天,我们就这样一直笑这走下去好么?
今天冬至,寒冬的一半已逝,我也早在初冬戴上了暖暖的毛绒帽,天蓝色的手套一直放在包里随身携带,那条天蓝色的围巾——也不再压在衣柜底层。可是这个冬天,不冷,真的不冷,因为这个冬天一直是晴天吧!
后记:写到这里,一缕阳光从窗口散落撒在我身上,手上,脸笔尖也被晒得暖暖地哟。又是一个大大的晴天呵!抬头才发现,晴天,我们的天很蓝,蓝到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