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遵纪守法】
在人们的口中,常常会出现“遵纪守法”四个字,这四个字对大家是是熟视无睹,人人口中都嚷嚷遵纪守法,那你做到了吗?
星期六,我们我们学校举行活动,家长也来参加,学校在邀请函上也写着“所有车辆不能进入校园”但是,还是有些家长带了小车来。活动结束后,我和同学有说有笑的走出校门。总算没那么拥挤了,我心想:平常,小小的鸡巷里,挤满了车子,交通堵塞,车子和车子之间没什么距离。我们急着赶回家的小学生不禁抱怨道:“这些家长,明明在鸡巷路口贴有告示,都说了车子不能进来!”话音刚落,就听见吵架的声音,原来是载着鸡笼的摩托车刮到了一脸崭新的小车,两位车主就大吵起来。摩托车进来还可以理解,但小车……如果大家都遵纪守法的话,也就不会这样了。等我回过神来,看见一位交警正在罚单上刷刷的写着,一定有哪个家长不听劝告,没有遵纪守法就挨签罚单了。
要做到遵纪守法很容易,就拿小学生来说,如果小的时候能够养成好习惯,那也不会像中央十二台所说的青少年犯罪行为,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是一段触目惊心的文字,在百度上,我一打上青少年犯罪这几个字,我的手抖抖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因为有太多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案例,例如上网了,没钱就偷父母的,投不了父母的钱就抢劫,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同学们,遵纪守法是多么的重要,要从小做起,网吧、毒品、冲动的本性等,它们这些肮脏东西是我们最大的敌人,这些东西就像一个无底洞,一个恶魔的手,一股极大的旋风,慢慢的侵蚀着我们的善良,使我们生活的小船摇摇欲坠。但是,只要我们从小养成好习惯,遵纪守发的公民,这样,那些东西就对我们敬而远之了!来!从小事做起:不吐痰,在公共场所不骂人,不乱扔垃圾……
【篇二:遵纪守法】
战国时,赵国掌管征收土地税的赵奢向平原君家收税,平原君家不肯缴,赵奢依法处置,杀了平原君家有关管家九人。平原君很恼火,要杀赵奢,赵奢对平原君说:“您是赵国贵公子,现在却纵容家人不遵守国法,这样就削弱了法制;法制削弱,国家就会衰弱。国家衰弱,外国诸侯就要人侵,国家就要灭亡,您又怎么能够保住这样的富贵呢?以您这样尊贵的身份,如果奉公守法,全国就能够安定太平,国家也能够强盛,赵国的地位也就稳固了。而您是赵国尊贵的皇亲国戚,天下哪里还有人小看您!”平原君认为他是资才,向赵王推荐。赵王让赵奢管理全国的赋税。赵奢管理赋税公平合理,使得赵国人民富裕,国库充实。
执法不避权贵
刘秀没有称帝以前,任更始大司马,转战于河北一带。一次,他家里有个仆人犯了法,主管军中交易的祭遵依法将仆人处死。刘秀大怒,下令逮捕祭遵。主簿陈副说:“您天天要求部队军纪严明,现在祭遵严格执法,不避权贵,这正是实施您的命令啊!”于是刘秀赦免了祭遵,并且任命他做刺奸将军。他还告诫部下诸将说:“你们要小心祭遵!我家中的仆人犯了法尚且依法处死,对各位他一定不会询私情的。”
强令董宣
汉光武帝的姐姐湖阳公主的管家仗势杀人,躲在公主府里,地方官拿他没有办法。洛阳县令董宣乘他随公主外出的时候,半路上拦住公主的车子,大声数说公主管束不严的过失,喝令管家下车,并当场将他打死。公主立即跑去告诉光武帝。光武帝大怒,当即召董宣进宫。要打死他。董宣说:“陛下您复兴了国家。现今公主纵奴杀人,如果不惩办凶手,您又怎么治理国家?我不要用刑,自杀得了。”说完就一头撞在大柱子上,立时血流满面。光武帝急忙让小太监扶住他,表示不治他的死罪,但是要他向公主磕头赔礼道歉。他坚决不从命,太监按他的脖子,他两手撑地,就是不肯低头。光武帝很赞赏他,叫他“强项令”。
【篇三:学习法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在我们小学生眼里似乎遥之不及,实际上却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从小就得遵纪守法,做一个学生。
我们要懂法律,遵守法律,这样才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让自己不受侵害。学习法律可以让我们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避免触犯法律。
这儿有一个例子;有一个品学兼优、善良可爱的小学生——小民,他经常受到家长和老师的表扬。有一次,他在巷子里看见几名同学聚在一起,过去才得知他们要去网吧。“网吧”这个家伙对小民来说,非常新鲜,他耐不住好奇也跟了去 。长期沉迷于书海的他还从未玩过网络游戏,一下子就着迷了。一开始还是用自己的零花钱和早餐钱,上完课才去上网,紧接着上课也想着网络游戏,变得心不在焉,而后,他找遍种种借口旷课,逃学,整天泡在虚拟世界里,夜晚也称在同学家整晚不归,最后他没钱了,就以大欺小,抢低年级同学的零花钱,结果在一次抢钱时,被警察当场抓住,拘留了,因耐不住时时刻刻向他攻击的网瘾,撞墙自杀了。
像这样的悲剧还少吗?悲剧的发生一半原因在于小学生不懂法律,不知道未成年人不可进网吧,一半原因在于老板一时贪钱,不去遵守法律,才酿成如此众多的悲剧。同学们,我们要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不落入他们的后尘。
我想说一句,如果人人都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那世界上还会有如此众多的悲剧吗?
【篇四:遵纪守法,做个好公民】
2007年9月27日下午,老师带我们去看图片展。其中有各种案件,看得令人心惊胆寒。
我来介绍里面的案件之一——《XXX“打闷锤”》抢劫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01年11、12月间,罪犯XXX等在北京采用“打闷锤”等方法将行人打昏后实行抢劫。20余天作案9起,至8人受伤,一人死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破获此案。法院根据罪犯的作案手段及轻重判刑。
除了这起案件,还有很多听了使人心惊胆战的恐怖案件。警方不惜一切代价地把罪犯绳之以法。
我真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要走上那条无法回头的路?为什么要做一些害人害己的事情?他们有的被判死刑,有的被判无期徒刑,有的……他们面临的将是远离亲人的痛苦,也非常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做那些违法的事情。可是后悔也没有用,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他们已经回不了头了。唉!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我们不能像他们那样,走上一条不规的路!我们应该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不要触犯法律,不要做违法的事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深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广大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都无法遁身。
我们严正告诫各种违法犯罪分子,必须悬崖勒马,停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自觉投案自首,如果执迷不悟,一意孤行,等待的将是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我们应该一起行动起来,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