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贵州是多名族团结互助的社会环境的省份
贵州各族人民长期团结合作,和睦相处,共同为贵州的开发做出了历史的贡献。贵州的常住民族有18个:汉族分布在全省各地,苗族主要在黔东南、黔南、黔西南;布依族主要分布在黔南、黔西南;侗族主要分布在黔东南;土家族主要分布在黔东;彝族主要分布在黔西北;水族主要分布在黔南、黔东南;回族主要分布在黔西南、黔西北......
针对贵州多民族的现状,历史上各朝各代统治者都对各民族和谐发展理定一系政策,这对多民族团、和睦相处做出了贡献。解放后,在党的领导下,又共同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巨大成就,开创了民族大团结的新纪元。
中广网贵州10月3日消息 新中国成立60周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贵州省高度重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贯彻落实,先后建起了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和252个民族乡,自治地方和民族乡的国土面积占到了全省国土面积的68.2%。民族区域自治的配套法规规章不断完善,全省现有的民族区域自治配套法规规章71件,其中地方性法规1件,自治条例14件,单行条例51件,变通规定3件,地方政府规章2件。法规规章的不断完善,保障了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保障了自治地方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在不同时期分别召开了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专题会议,制定了一系列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因此说贵州是有着多民族团结合作、和睦相处、共同繁荣的社会环境。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是贵州多民族共同努力下建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