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的活动策划(2)

时间:2021-08-31

二、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班主任、学生(小学三年级以上)。

三、竞赛活动的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领导及厅有关处室、各市(州、地)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设立在贵州教育报刊社。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征文竞赛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四、竞赛活动的程序

  竞赛于10月30日启动,至20xx年7月30日截止。

  (一)初赛阶段(10月30日至20xx年5月30日)

  1、各学校根据本通知确定的竞赛内容,组织本校师生开展本校法制教育征文竞赛活动,并按时间要求将本校优秀文章报送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经遴选将本县优秀文章报送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

  2、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地区参赛征文进行复审,并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

  各市(州、地)限报优秀征文90篇。

  (二)复赛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10日)

  1、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市(州、地)上报的征文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评选出的优秀文章提交省组委会审定。

  2、经省组委会审定的评选结果在《贵州教育报》、《贵州教育》、《初中生辅导》等报刊上公布,并选登部分优秀作品。

  3、评选结束后由省组委会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五、编辑出版优秀论文集

  征文初赛、复赛阶段,省教育厅《贵州教育报》、《贵州教育》、《初中生辅导》及团省委《少年时代报》、贵州师范学院《希望》、《贵州师范学院报》等报刊上均设置“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竞赛专栏”,各学校及其教师、学生可自由投稿。其中,《少年时代报》负责接受小学生的投稿,其他报刊负责接受学校、教师和初中以上学生的投稿。

  竞赛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和优秀文章将汇编成集,交由出版社公开出版。成书后,免费赠送各地中小学。六、竞赛活动的奖项

  本次大赛分学校组、教师组、小学生组、初中生组、高中生组,并分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3名,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及奖金。

七、相关事宜

  (一)各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于**月20日前报送省征文竞赛办公室。

  (二)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从“五五”普法年度经费中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鼓励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比照省的做法,设立相应奖项,对本地评选出来的优秀征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可推荐为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候选者。

  (五)本次活动系公益性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收取学校、教师、学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