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征文作文

时间:2021-08-31

读书征文作文集锦十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征文吧,征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相信写征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征文作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书征文作文 篇1

  今天,跟平常有所不同,因为发生了一场让人笑破肚皮的闹剧。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晚上,我正坐在沙发上看《水浒传》,我正看得入神呢!妈妈突然叫我吃饭,我还没回过神来,妈妈就有问爸爸:“你要不要来瓶米酒呀?”我因为看书看得太入迷了,所以我说出了我正在看的内容:“来米酒一瓶,牛肉一斤,记住,米酒要上等的,牛肉一定要新鲜的。上好的。”妈妈忍住笑着说:“好嘞,马上就来。”爸爸也在偷笑。一会儿后,妈妈端着盘子,上来说:“客官,您要的一瓶米酒和一斤上好的、新鲜的牛肉来喽!”我用手指敲了敲桌子,说:“好了放在这儿,你去忙吧!”妈妈说:“好嘞!”于是,就把盘子放在了桌子上,走到门口,转过身来一边偷笑,一边继续看“好戏”。只见我一把抓起酒杯,“咕嘟”“咕嘟”几口就“拿下”了。接着就又看书了,惹得爸爸妈妈在一边偷笑,然后妈妈说:“来,客官我给你满上。”我立刻说:“好!”爸爸端着酒杯说:“来!我敬你一杯!干!”我也端着酒杯说:“好!干!”放下酒杯,我又争分夺秒地看书,爸爸又端着酒杯说:“来!继续干!今天,咱们不醉不归!来!”我说:“来!干!不醉不归!哈—哈—哈我先干为敬!”最后,我和爸爸就一起“醉”倒在了床上。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后,妈妈和爸爸把这场闹剧告诉了我,我听完后,就笑倒在了沙发,就是因为如此,所以我才爱上了读书,才会作文水平好,才会课外知识丰富!在本文的最后,我请教大家一个问题:你在读书的时有趣的事发生过吗?有的话就写信给我,我每时每刻都在关着哦!

读书征文作文 篇2

  在我小的时候,书就成了我离不开的朋友,它让我认识了许多生字,还了解了许多知识。

  最先,我读的是《婴儿画报》,每天晚上我都让妈妈给我讲几个故事,否则,我不会睡觉的。慢慢的我也认识了一些简单的字。后来,爸爸又给我订了《幼儿画报》,妈妈再给我讲时,就让我看着,一边读一边用手指着让我看,渐渐地,我自己就能读一些故事了。那时也体会到认字的感觉真好。

  现在,我已经上三年级,认识的字更多了,所以,我更喜欢读书了。一有时间,我就钻进我的小屋,找本书,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一般两三天就能读完一本书,快的时候半天就能读完一本,我可不是走马观花的看,而是读得很仔细。有一次,我读书读地入了迷,妈妈喊我吃饭我都没听见,直到妈妈来揪我的小耳朵我才知道,你说可笑不可笑?正因为我喜欢读书,爸爸一直给我借书。我从书中知道了牛顿、爱迪生等科学家勇于探索、坚持不懈的科学精神,也知道了海伦·凯勒坚强不屈、勇于进取、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读书是我生活中最快乐的一件事。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我爱读书!

读书征文作文 篇3

  来到图书馆,我终于觅到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净土———图书馆。图书馆在8:30开门,而我喜欢在晨读中等待。

  每当我陶醉在书中的海洋时,一种奇妙的感觉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的心底发出由衷的感慨:“读书真好!”

  很小的时候,我就结识了书。在书中我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秘密。原来世界这么奇妙,。我有一种甜蜜的感觉:“书,真好!”

  游弋书海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好读书,读好书”也列入了我的行为准则。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不奢望自己成为一个妙语连珠、出口成章的大学者,但我深知,读书可以使人思接千载,通古知今;使人明智,聪慧,启迪心智,培养高远的境界和坦荡的胸怀;读书能引导我们悟彻人生真理,永远保持一颗进取之心。

  走进图书馆,在这书香四溢的空间里,穿梭于古色古香的书架间,和我欣慕已久的好书相约,然后端上一杯平淡的清茶,捧一本墨香馥郁的书,寻一隅清静的天地。在书里,你可以领略大自然的勃勃生机,重温伟人的生命历程,还可以与但丁共同朗诵《神曲》。感慨“大江东去浪滔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的豪迈,聆听“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呐喊,与刘墉侃谈人生,与金庸畅叙千古英雄,和黛玉一起因花落而伤感,听霍达讲述xxx文化的真谛……

  书中虽然没有实实在在的千钟粟,但它可以满足饥渴的心灵,书中虽然没有梦寐以求的黄金屋,但它可拥有高贵的品质。好书犹如知识的海洋,扬起求知的风帆,乘风破浪,你会发现,彼岸,不只是梦。

读书征文作文 篇4

  今天去书店,在女儿的要求下一口气给她买了几十本书,女儿乐得合不拢嘴。其实,与其说给她买书,不如是说是圆自己儿时的一个梦。看着女儿每日饭后蜷缩沙发,惬意地读书,脸上是幸福与满足,那总会让我想起自己在她的这个年纪时读书的一些事情来。

  90年代初,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加之父母不识字,我的家中很难找到像样的书。偶尔看到母亲烧火做饭时,不知从哪找来的用以引火的、发黄的旧报纸,便马上抢下来,细读一番。但像样的小说还是很少。

  家族中的大堂哥,是个时髦人物,那时候流行歌曲会结集出一本书,这些歌本他总会一本不落地收集,在他家一堆书里,还有一本淡紫的封面的三毛散文集《雨季不再来》。我每次去堂哥家总要翻阅这本书,堂哥显然钟爱流行歌曲的书和磁带,初中毕业后,他处理他认为无用的书,便把这本散文集赠予了我。让我印象很深的是,《匪兵甲和匪兵乙》这篇中的一句话:“不要脸,女生爱男生。”因为我的转述,成了班上的流行语。

  四年级,初中的哥哥借来了一套金庸的《射雕英雄传》,我便是在那个时候迷上了金庸。那些荡气回肠、百转千回的故事,至今都记忆犹新。金庸打开了我对文学之路的渴望和憧憬,去年冬天,我还特地买了一套《金庸全集》来收藏,现在想来,也算是纪念儿时的读书梦吧。

  家里孩子多,自然要先满足温饱。好几次央求母亲买书未果,她终于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带我去本村的一个年轻人家里借书。他家书倒是有的,不过就是那些按现在的说法是网络写手赶出来的武侠小说,结果却也没有借成。我倒是很能理解,换成是我自己,如果有很多藏书,其实多半也不舍得借人的,总是借阅者不爱惜,或者不还了。

  现在,书已经不会买不起了,但每月的家庭支出还是得有规划。不过,买书却好像从来不在这笔账内,经常超支。每回去书店蹭书看,末了总要买上一本,总觉得光看不买对不起作者。有时也会买来一些无用的书,放着不看,又舍不得扔。书柜渐渐放不下了,我和女儿便用箱子装了放到储藏室里,每年拿出来晒一次。进进出出搬书的同时,便与女儿说笑,这些书,长大了便是她的嫁妆。

  能读书,有书读,算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