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征文作文(2)

时间:2021-08-31

读书征文作文 篇3

  今天,跟平常有所不同,因为发生了一场让人笑破肚皮的闹剧。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晚上,我正坐在沙发上看《水浒传》,我正看得入神呢!妈妈突然叫我吃饭,我还没回过神来,妈妈就有问爸爸:“你要不要来瓶米酒呀?”我因为看书看得太入迷了,所以我说出了我正在看的内容:“来米酒一瓶,牛肉一斤,记住,米酒要上等的,牛肉一定要新鲜的。上好的。”妈妈忍住笑着说:“好嘞,马上就来。”爸爸也在偷笑。一会儿后,妈妈端着盘子,上来说:“客官,您要的一瓶米酒和一斤上好的、新鲜的牛肉来喽!”我用手指敲了敲桌子,说:“好了放在这儿,你去忙吧!”妈妈说:“好嘞!”于是,就把盘子放在了桌子上,走到门口,转过身来一边偷笑,一边继续看“好戏”。只见我一把抓起酒杯,“咕嘟”“咕嘟”几口就“拿下”了。接着就又看书了,惹得爸爸妈妈在一边偷笑,然后妈妈说:“来,客官我给你满上。”我立刻说:“好!”爸爸端着酒杯说:“来!我敬你一杯!干!”我也端着酒杯说:“好!干!”放下酒杯,我又争分夺秒地看书,爸爸又端着酒杯说:“来!继续干!今天,咱们不醉不归!来!”我说:“来!干!不醉不归!哈—哈—哈我先干为敬!”最后,我和爸爸就一起“醉”倒在了床上。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后,妈妈和爸爸把这场闹剧告诉了我,我听完后,就笑倒在了沙发,就是因为如此,所以我才爱上了读书,才会作文水平好,才会课外知识丰富!在本文的最后,我请教大家一个问题:你在读书的时有趣的事发生过吗?有的话就写信给我,我每时每刻都在关着哦!

读书征文作文 篇4

  从小到大,我一直都爱读书。然而在我读书的过程中闹出过很多的笑话。

  记得又一次,我竟然忘了吃饭。有一天,我看着《哈佛家训》如醉如痴,读到最兴奋的时候,突然妈妈喊了三个字“吃饭了”。可是我还不想吃,还想看。所以,我就说“等一会”。没想到妈妈一直在催我,我也一直在“等一会”,过了一段时间,妈妈突然气愤的跑过来把我的书抽走,我很气愤,问道“为什么把我的书抽走。”妈妈说:“你看看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快点吃饭。我跟你爸爸都等半天了。”我抬头看了看表,都已经快下午一点了,我这才依依不舍地去吃饭了。赶快吃完饭,我又到书房,继续津津有味地读着《哈佛家训》。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地生活,读书已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读书征文作文 篇5

  在我小的时候,书就成了我离不开的朋友,它让我认识了许多生字,还了解了许多知识。

  最先,我读的是《婴儿画报》,每天晚上我都让妈妈给我讲几个故事,否则,我不会睡觉的。慢慢的我也认识了一些简单的字。后来,爸爸又给我订了《幼儿画报》,妈妈再给我讲时,就让我看着,一边读一边用手指着让我看,渐渐地,我自己就能读一些故事了。那时也体会到认字的感觉真好。

  现在,我已经上三年级,认识的字更多了,所以,我更喜欢读书了。一有时间,我就钻进我的小屋,找本书,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一般两三天就能读完一本书,快的时候半天就能读完一本,我可不是走马观花的看,而是读得很仔细。有一次,我读书读地入了迷,妈妈喊我吃饭我都没听见,直到妈妈来揪我的小耳朵我才知道,你说可笑不可笑?正因为我喜欢读书,爸爸一直给我借书。我从书中知道了牛顿、爱迪生等科学家勇于探索、坚持不懈的科学精神,也知道了海伦·凯勒坚强不屈、勇于进取、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读书是我生活中最快乐的一件事。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我爱读书!

读书征文作文 篇6

  记得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也是,书能使人进步。

  有一次,我偷偷的看了一本书,是问同学借的,叫《吃货同桌》。今天晚上我就一个人偷偷摸摸的在床上津津有味得看着书,我看的很入迷就像好几天没有吃到东西一样的孩子,正在呢狼吞虎咽的吃着面包。突然耳边传来了一声:睡觉,明天还要上学呢!干嘛这么大声呀!我生气地说。老妈像母老虎一样说:我叫你睡觉听见没。我这下只好钻进被窝睡觉,我虽然已经睡着了但我的心还在那本书里面,由其是里面的词语·语句,那本书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

  到了早上,我又早早起来,把书藏到衣服里,骗她说我要上厕所,这样就可以看书了,我跑到厕所又津津有味的看着书。又有一个突然,妈妈也要上厕所,我就赶紧拿起书藏起来,幸好没有被我妈发现,吓死宝宝了,这下我才拿着书去睡觉,但我不是真睡,而是假睡。

  虽然这次的读书计划失败了,但我还知道了许多道理。

读书征文作文 篇7

  今天去书店,在女儿的要求下一口气给她买了几十本书,女儿乐得合不拢嘴。其实,与其说给她买书,不如是说是圆自己儿时的一个梦。看着女儿每日饭后蜷缩沙发,惬意地读书,脸上是幸福与满足,那总会让我想起自己在她的这个年纪时读书的一些事情来。

  90年代初,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加之父母不识字,我的家中很难找到像样的书。偶尔看到母亲烧火做饭时,不知从哪找来的用以引火的、发黄的旧报纸,便马上抢下来,细读一番。但像样的小说还是很少。

  家族中的大堂哥,是个时髦人物,那时候流行歌曲会结集出一本书,这些歌本他总会一本不落地收集,在他家一堆书里,还有一本淡紫的封面的三毛散文集《雨季不再来》。我每次去堂哥家总要翻阅这本书,堂哥显然钟爱流行歌曲的书和磁带,初中毕业后,他处理他认为无用的书,便把这本散文集赠予了我。让我印象很深的是,《匪兵甲和匪兵乙》这篇中的一句话:“不要脸,女生爱男生。”因为我的转述,成了班上的流行语。

  四年级,初中的哥哥借来了一套金庸的《射雕英雄传》,我便是在那个时候迷上了金庸。那些荡气回肠、百转千回的故事,至今都记忆犹新。金庸打开了我对文学之路的渴望和憧憬,去年冬天,我还特地买了一套《金庸全集》来收藏,现在想来,也算是纪念儿时的读书梦吧。

  家里孩子多,自然要先满足温饱。好几次央求母亲买书未果,她终于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带我去本村的一个年轻人家里借书。他家书倒是有的,不过就是那些按现在的说法是网络写手赶出来的武侠小说,结果却也没有借成。我倒是很能理解,换成是我自己,如果有很多藏书,其实多半也不舍得借人的,总是借阅者不爱惜,或者不还了。

  现在,书已经不会买不起了,但每月的家庭支出还是得有规划。不过,买书却好像从来不在这笔账内,经常超支。每回去书店蹭书看,末了总要买上一本,总觉得光看不买对不起作者。有时也会买来一些无用的书,放着不看,又舍不得扔。书柜渐渐放不下了,我和女儿便用箱子装了放到储藏室里,每年拿出来晒一次。进进出出搬书的同时,便与女儿说笑,这些书,长大了便是她的嫁妆。

  能读书,有书读,算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