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教学课件(2)

时间:2021-08-31

  (三)类型

  从内容、目的的角度,请示通常可分为如下几类:

  1、求示性请示

  本单位在工作中出现了新情况,遇到疑难问题,无章可循,且关系重大,须领导机关给予指示;或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现规定,提出政策性措施,要待上级机关批示后再行实施的。

  2、求准性请示

  下级机关请求上级机关审核批准某事项或开展某项工作的请示,属于请求批准的请示。这类请示多用于机构设置、审定编制、人事任免,重要计划、决定,重大决策,大型项目安排等事项,这些事项按规定本级机关无权决定,必须请示上级机关批准。

  这类请示还包括,为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或实施本单位重要项目而缺少人力、财力、物力,不满足这些条件就难以成就的,报请上级机关批准调拨使用。

  3、求批性请示

  业务部门对工作作出安排,提出具体办法,但不能要求行政机关执行,便呈请上级机关认定形成批转性公文。于是,部门意见转化为机关的决策,下级机关即可照此办理了。

  (四)写作

  请示的结构形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署时等。

  (1)标题

  请示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者构成。有时为简洁起见,可去掉发文机关,由事由和文种两部分组成。

  (2)正文

  正文可分三部分:

  一是事由(或引据)。写明请示的起因,即请求指示和批准事项的依据,一般可运用叙事、说理相结合的表达方式,说明为什么要请示及请示的缘由,事实要清楚,说理要充分,用语要简练,把为什么要请示说明白。

  二是请示事项(或主体)。写明请示事项,即要求给予指示、批准的具体问题和事情,必须叙述清楚,讲清问题和事情的基本情况,遇到什么困难,有什么问题,要直陈其事,简洁明了。如果是请示批拨资金、物资,则应写明需要的金额、品名、规格及数量等;如果是请求对某一工作的指示或对处理某项问题的批准,则应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处理办法;如果有两种以上的方案或意见,则应表明自己的倾向性意见,以便于上级机关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从而得到及时准确的回答。

  三是结尾(请示要求)。同样单独设段。虽然通常只用寥寥几笔,都是表明行文机关基本要求的部分,要精心设计,谨慎用字。常用的结语有“妥否,请批示”,“以上意见当否,请批复”,“上述意见如无不当(妥),请批转有关地区(部门)执行”等。

  (3)落款署时

  (五)注意事项

  1、坚持一文一事。一份“请示”要由上级机关同一部门批复。反之,一文数事,要由几个部门回答,则必然贻误工作。

  2、不能越级请示。各级机关都有一定的权限,上下级机关之间也有一定的分工和职责范围,因此在请示工作时,一般要逐级向上请示。

  3、不要多头主送。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用抄送形式。有的单位认为同时向上级几个部门报送一个请示,会引起重视,殊不知都管都不管,都不予批复反而误事。

  4、请示原则上不同时抄送下级机关。请示中的意见在未被批准之前并不生效,所请示的事项也常有不予批准的,因此,除极特殊的情况外,请示原则上不同时抄送给下级机关。

  5、除领导直接交办或特别紧急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凡属上级机关已有明确规定,下级单位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自行解决,不应将矛盾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