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班幼儿年龄较小(处于3岁――3岁6个月之间),动物是他们的最爱,尤其喜欢模仿小动物的叫声及动作。因此开展主题活动《亲亲小动物》时,根据孩子兴趣我选择了许多关于小动物的歌曲,而《大猫与小猫》这一音乐活动就是其中的一个。
活动前,我为每位幼儿准备了一套教玩具(手偶大猫和小猫各一),精心设计了活动过程:律动游戏(平时小朋友最喜欢的《高人走和矮人走》)――练声游戏(与教师进行问答歌《我爱小动物》)――学习新歌《大猫和小猫》――延伸活动《猫妈妈带小猫》。心想,这样我就可以组织一个较好的音乐活动了。
在第一次试讲的时候,当我出示大猫的的手偶时,问:“小朋友,看看是谁来了?”小朋友齐声答道:“小猫。”当时我被愣住了,心想:这是小猫?那我另一只手拿的又是什么猫呢?于是,对小朋友说:“那看,这又是谁呢?”小朋友看后说:“这是小猫的宝宝。”我便对小朋友说:“小朋友请听一听它们是谁?”接着,我用儿歌朗诵的形式让幼儿了解了《大猫与小猫》的歌曲内容。
在新歌学习过程中,我不断地引导幼儿“我是一只小猫,我的声音很小,喵喵喵喵喵”要小声唱,但由于班上幼儿年龄较小,自控能力相当弱,而且几乎没有自我调控的内部感觉标准,当我说“小猫”要轻声唱时,几乎就没有声音了。
在第二次教学时,我改变了出示教具的方法,直接把卡片贴在黑板上,用生动的语言让幼儿了解了歌曲内容,以变魔术的形式与孩子们一起游戏,模仿大猫与小猫的外形特征及叫声的不同,体验游戏中学习新歌的快乐。本次活动后,让我感到了与孩子们一起成长的快乐。《纲要》中也明确规定了音乐教育作为幼儿园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教育目标重视幼儿在活动中获得愉快、丰富的情绪情感体验,并能大胆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教育内容与要求强调音乐的审美性,愉悦性,创造性,指导要点关注到音乐的情感教育功能和音乐教育的参与性。
反思:我能根据幼儿兴趣开展与主题相关的教学活动是符合《纲要》精神的,但我在教学活动前对选用的教材本身的研究还不够深,考虑的环节还不够细,如对于教具的出示(何时出示?怎么出示?怎么运用?)会出现什么样的状况,心里没有想过,所以导致了在第一次试讲中的失误。
对于孩子们之所以会出现教师一出示卡片“大猫”时就说是“小猫”的.原因就在于教师平时语言的引导,看见什么动物都会在它原有名称前加一前缀“小”字,如:小猫,小鸡,小狗等,看见较大的便引导孩子叫猫妈妈,狗妈妈等。因此,作为幼儿的引导者,就应给幼儿标准的言语引导,以免误导幼儿。还有,教师在出示教具时也应考虑教具在活动中的作用,如何很好的运用。如果先出示小猫,再出示大猫可能效果就不一样了,或者将一大一小两只猫同时出示,幼儿通过直观的对比进行判断和表述效果就会不同了。
在过程中虽然我反复地强调大猫和小猫声音大小不同,可孩子们就是无法“自觉”表现,这说明了,幼儿还没有真正的体会歌曲内容的有趣。这也说明了,在教学活动中,我自己情感还没有表露得很明显,以至于没有调动幼儿的情绪,对于幼儿如何学会轻声唱,只采用了单一的说教法。其实,对于婴班的幼儿新歌教学,首先要教师自己要用富与情感感染力的、口面腔共鸣向前发音的、耳语般轻柔的声音来对幼儿讲解要求,发出邀请和作出歌唱示范,其次是用他们比较感兴趣的、夸张的动作来调动幼儿情绪,帮助幼儿理解歌词,学会正确地唱歌,不大声喊叫。
另外,我认真地对这两次执教进行了总结,对自己前面执教中的“我要教”的观念做了一系列的反思――自己总是担心目标达成不佳,所以反复用语言提示、强调,可是却忽略音乐教学本身的特点:一定要让孩子在充分感知、充分体验作品特点的基础上再要求孩子表现。如果一味地追求“快餐式”的教学,孩子对艺术活动的兴趣就不会达到《纲要》中的要求了。苏联教育家赞可夫说过:“了解儿童,了解他们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了解他们的欢乐和忧愁,恐怕没有比这一点更重要的事了。”只有这样,儿童教育才可能与儿童的兴趣与需要联系起来,与儿童的发展联系起来,最终与儿童的幸福联系起来。在教学活动中,作为教师的我时时也告诉自己:“要做一个善于思考,善于反思的教师,与孩子一起快乐成长,才能感受幸福,感受幸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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