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中考复习

时间:2021-08-31

  语文《鱼我所欲也》是一篇重要的课文,是中考考试的重点。那么,《鱼我所欲也》应该复习什么知识点呢?

  一、文学常识

  本文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孟子,战国时期鲁国人,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还学过他的文章有《得到多助,失道寡助》、《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二、文言词语

  1、本心:天性,天良。 2、患:祸患,灾难。 3、辟:通“避”,躲避4、箪(dān):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 5、蹴:用脚踢。6、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7、乡:通“向”,从前。 8、何加,有什么好处。 9、恶:厌恶。10、辩:通“辨”,辨别。 11、义:正义或仁义。 12、勿丧:不丢掉;丧:遗失。 13、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 14、贤者:有道德的人。15、苟得:苟且取得,本文指:“苟且偷生,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16、得兼:同时得到。17、如使:假如,假使。18、蹴(cù):用脚。19、妻妾之奉 :侍奉。20、与:通“欤”,语气词。21、已:停止,放弃。

  三、内容理解

  (一)思想内容

  本文论述了孟子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同时也说明了在人生道路上,我们会面临许多重要的抉择,应以“义”为重,为了维护它,要不惜做到“舍生而取义”。

  (二)文章结构

  第(一)部分(1节):提出中心论点并用道理论据来进行分析论证。

  这一节可分为三层。

  第一层(1~2句):作者提出自己的论点:舍生取义。

  1句:用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鱼”和“熊掌”设喻,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得出结论是“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即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

  2句:由上一句的设喻自然引出“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也是全文的中心论点。

  第二层:(3~7句):对论点进行进一步分析论证,这一层是全文的重点。对于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孟子从三方面进行了论证:

  第1方面(3句):这是作者从正面阐述自己的观点,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这一句里作者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第2方面(4~5句):这是作者从反面申述观点。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作者认为若心中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心中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甚的,那么为了保全生命,为了躲避死亡祸患,又有什么手段不可以采用的呢?言外之意为: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第3方面(6~7句):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

  这2句论证说:有人不去做(第2方面论证的反面行为)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不义。

  第三层(8句):得出结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义”本来就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是当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大多数人并非想不到,而是做不到。

  这种重义之心不单是贤人才有,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

  通过以上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第(二)部分(2句):运用举例论证来论证中心论点。

  这一节也可以分为三小层。

  第一层(9~10句):举“一箪食,一豆羹”的例子,告诉我们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在生死关头,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就连“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羞恶之心”,是对“义”的坚持。

  第二层:(11~13句):又举例,从反面说明“万钟”亦不应受之。

  优厚俸禄是指“华丽的住宅、大小老婆的侍奉、熟识穷朋友的感激,然而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先前宁肯死也不接受决定生死的“一箪食”、“一豆羹”,而现在却不顾廉耻地接受了所谓的“万钟”,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

  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而无论哪个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于是两次举例论证的运用,是从正反两方面再次证明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第三层(14句):归纳本节,照应开头。本心是指“我固有之”的“羞恶之心”,是“义”,是“善”的本性。

  (三)艺术特色

  1.语言自然流畅,节奏感强,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

  2.排比的使用(13句)加强了气势,增强感情,显出义正词严,理直气壮之意。

  3.比喻的使用使深刻的道理被说得生动有趣,易于理解。

  4.大量对比的使用,让人印象深刻、说服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