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里的成语(2)

时间:2021-08-31

  下面,我将分四个小层次来谈谈《鱼我所欲也》这篇文章的大意。

  第一个小层次,孟子说道,在人们的生活中,鱼和熊掌都很好吃,最好是两种都能够同时得到,但如果必须要选择其中一种舍弃另外一种的话,那么按照人们的常理肯定是舍掉鱼而选择熊掌。由此,就从一个生活中饮食上的小小选择,引到了舍生取义这样一个重大的命题上来——孟子说,生命肯定是人们希望得到的,即人们不愿意去死亡。但当生命和义这两者发生了尖锐矛盾的时候,二者必须选其一,那就应毫不犹豫地选择义而舍弃生命。这就是第一个小层次的意思。

  进入第二个小层次,孟子先从正面进行了论说,即生命是我想要得到的,但是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所以我不会苟且偷生。孟子接着说,我所厌恶的当然是死亡,但是还有比死亡更让我厌恶的,那就是不义。所以,当祸患来到的时候,我毫不回避。

  而接下来,孟子作了一个假设。他说假使人们所追求的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则凡是可以用来保命的手段甚至是一些卑鄙的、下流的手段都可以用,而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加厌恶的,那当祸患来了之后,他就可以借助一切手段去躲避它。这种假设所造成的后果,对社会而言非常严重。

  再下一个层次,孟子通过举例进一步论述义和利之间的选择的问题。一个人饥饿了,饿到十分严重程度的时候——得到一点点食物也能够活下去——用孟子的话就是到了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的境地。但是如果你把这些食物用脚践踏了,再吆喝着给人家,那饥饿的人是不愿意接受的。接着,孟子又举了一个反面例子。即虽有人宁饿死不食嗟来之食,但有的人在优厚的俸禄面前,比如说授以万钟,却不辩是否符合礼仪就去接受这种俸禄。孟子认为这种做法就是失掉羞恶之心,就是失掉了本心,这种行为是不义的。以上这四个小层次大体的意思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