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墨童年》是余秋雨的一篇作品。文中讲述了不识字的人尊重文字,就像我们崇拜从未谋面的神明,是为世间之礼、天地之敬的观点。
笔墨童年
余秋雨
在山水萧瑟、岁月荒寒的家乡,我度过了非常美丽的童年。
千般美丽中,有一半,竟与笔墨有关。
那个冬天太冷了,河结了冰,湖结了冰,连家里的水缸也结了冰。就在这样的日子,小学要进行期末考试了。
破旧的教室里,每个孩子都在用心磨墨。磨得快的,已经把毛笔在砚石上舔来舔去,准备答卷。那年月,铅笔、钢笔都还没有传到这个僻远的山村。
磨墨要水,教室门口有一个小水桶,孩子们平日上课时要天天取用。但今天,那水桶也结了冰,刚刚还是用半块碎砖砸开了冰,才抖抖索索舀到砚台上的。孩子们都在担心,考试到一半,如果砚台结冰了,怎么办?
这时,一位乐呵呵的男老师走进了教室。他从棉衣襟下取出一瓶白酒,给每个孩子的砚台上都倒几滴,说:“这就不会结冰了,放心写吧!”
于是,教室里酒香阵阵,答卷上也酒香阵阵。我们的毛笔字,从一开始就有了李白余韵。
其实岂止是李白。长大后才知道,就在我们小学的西面,比李白早四百年,一群人已经在蘸酒写字了,领头那个人叫王羲之,写出的答卷叫《兰亭集序》。
我上小学时只有四岁,自然成了老师们的重点保护对象。上课时都用毛笔记录,我太小了,弄得两手都是墨,又沾到了脸上。因此,每次下课,老师就会快速抱起我,冲到校门口的小河边,把我的脸和手都洗干净,然后,再快速抱着我回到座位,让下一节课的老师看着舒服一点。但是,下一节课的老师又会重复做这样的事。于是,那些奔跑的脚步,那些抱持的手臂,那些清亮的河水,加在一起,成了我最隆重的书法入门课。如果我写不好毛笔字,天理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