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小家伙。”我摇摇头。我一向喜欢松鼠。以前在爱奥华念书的时候,我常爱从红砖的古楼上,俯瞰这些长尾多毛的小动物,在修得平整的草地上嬉戏。我尤其爱看它们躬身而立,捧食松果的样子。劳悌芬捡起松鼠。它的右腿渗出血来,修长的尾巴垂着死亡。劳悌芬拉起一把草,把血斑拭去说:
“它掉下来,带着伤,想逃到树洞里去躲起来。这小东西好聪明。带去给我父亲剥皮也好。”
他把死松鼠放进夹克的大口袋里,重新端起了枪。
“我们去那边的树林子里再找找看。”他指着半英里外的一片赤金和鲜黄。想起还没有庆贺猎人,我说:
“好准的枪法,刚才根本没有看见你瞄准,怎么它就掉下来了。”
“我爱玩枪。在学校里,我还是预备军官训练队的上校呢。每年冬季,我都带侯伯去北部的半岛打鹿。这一向眼睛差了。隐形眼镜还没有戴惯。”
这才注意到劳悌芬的眸子是灰蒙蒙的,中间透出淡绿色的光泽。我们越过12号公路。岑寂的秋色里,去芝加哥的车辆迅疾地扫过,曳着轮胎磨地的咝咝,和掠过你身边时的风声。一辆农场的拖拉机,滚着齿槽深凹的大轮子,施施然辗过,车尾扬着一面小红旗。劳悌芬对车上的老叟挥挥手。
“是汤普森家的丈人。”他说。
“车上插面红旗子干嘛?”
“哦,是州公路局规定的。农场上的拖拉机之类,在公路上穿来穿去,开得太慢,怕普
通车辆从后面撞上去,挂一面红旗,老远就看见了。”
说着,我们一脚高一脚低走进了好大一片刚收割过的田地。阡陌间歪歪斜斜地还留着一行行的残梗,零零星星的豆粒,落在干燥的土块里。劳悌芬随手折起一片豆荚,把荚剥开,淡黄的豆粒滚入了他的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