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集校注(5)

时间:2021-08-31

  复次,从编年方面来看。本来相录君在《元稹年谱新编》中对元稹作品已考订详备,此次校注元集既以年谱为依托,编订作品年次。然而,值得称道的是,《元稹集校注》虽未遵从一般系年体著作之体式——先标年代,再以诗文填充之——却不厌其烦地在可考知作年的每一篇诗文之后都详细标明了系年,并附有简明的考证,而且将唱和作品的用韵方式也精确标示。这样大大方便了读者阅读,为元稹作品研究的深入开辟了道路。

  最后,从补遗和辨伪方面来看。《元稹集》一百卷,散佚严重,最早对北宋编定之六十卷本元集进行补遗者为南宋洪适,其后明代马元调又补遗六卷,上世纪陈尚君等先生又有续补遗,但元稹诗文仍有遗而未补者,且已补者亦有误补、误拟题目者。相录君此次整理,既对此前补遗中存在之问题进行了清理,也对未补之诗文进行了补辑,遂使整理后之元集成为最可靠、最完备的版本。譬如他从宋祝穆《宋本方舆胜览》(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影宋本)卷六六《利州东路·兴元府·山川》中辑录出元稹诗歌残句“东凌石门险,西表金华瑞”,并基本确定此诗是元稹元和四年以监察御史出使东川时作(见页536)。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这里不一一列举了。关于元稹集中误收之诗文,前辈学者如岑仲勉、卞孝萱、杨军等均曾作过考辨,嘉惠于学林者甚多,但仍有一些伪作未被揪出。相录君在元集辨伪方面用力亦深。这里仅举一例,自晚唐范摅《云溪友议》中记载了元稹与薛涛之情事后,后代之人多以此作为微之薄情之硬证诟病之,而相录君曾撰文撮举七证以证明范记之伪,从而否定了《寄赠薛涛》为元稹之作品,为澄清元稹之人品为功不少。[8]这次整理,相录君遂剔除了《寄赠薛涛》一诗,对于元集中其他两首关于薛涛的诗作则审慎下断语,在没有确证的情况下,力求做到持论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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