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爱情诗《离思》的道教文化(2)

时间:2021-08-31

  又东二百里,曰姑瑶之山。帝女死焉,其名曰女尸,化为瑶草,其叶胥成,其华黄,其实如菟丘,服之媚于人。

  引文中的“姑瑶之山”是名为女尸的“帝女”去世的地方,她死后变成瑶草,服用它的人会被人所爱。这种具有情爱色彩的记载无疑是该传说较为原始的形态。“帝女女尸”即传说中的巫山神女原型。明人杨慎在《拔赵文敏公书巫山词》中进一步指出:

  古传记称,帝之季女瑶姬,精魂化草,实为灵芝。宋玉本此以托讽。后世词人,转加缘饰,重葩累藻,不越此意。

  杨氏所言“古传记”应指《山海经》,将“女尸”正名为“瑶姬”,并且肯定了宋玉借此故事所作《高唐赋》《神女赋》为后代文人争相模仿的范本。我们不难看出宋玉的巫山神女故事与《山海经》的“瑶草神话”是一脉相承的。时值中晚唐,巫山神女故事已经不是单纯的“高唐系列”了,已经演化为了道教的神仙。唐代著名道士杜光庭《墉城集仙录》卷三云:“云华夫人者,王母第二十三女,太真王夫人之妹也,名瑶姬,受徊风混合万景炼神飞化之道。”原来属于帝系神谱的神女进入了道教神谱,应该算作道教文化范畴之内。

  将“巫山云雨”与性活动联系起来,为时已久。在古老的农业社会,祈雨是一项重要的祭祀活动。闻一多先生认为巫山神女是古代社会专司祈雨和祈福的“巫儿”。从“巫山云雨”意象的人文背景、文化生态层面来看,它与先民时代巫风盛行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而女巫祈雨是一种原始巫术仪式。《礼记・祭法》讲到:“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而作为祈雨对象的山川之神缺少显灵的机会,于是人们为了寻求宗教心理的平衡与慰藉,增强巫术效果,便让神女(女巫)幻化为云雨。《周礼・春官下》说司巫之职是“国大旱则率群巫而舞雩”。凡大旱之年,巫者相率歌呼于群,以通神娱神,于是先民创造了一种独特的感应巫术,即男女交配以祈甘雨。《诗经・小雅・甫田》说的就是此事:“琴瑟击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以毂我士女。”依照巫术交感原理,男女交合既可以促进万物茂盛,还可以感应雨水。董仲舒《春秋繁露・求雨》曰:“四时皆以庚子之日令吏民夫妇皆偶处。”也就是说在祈雨时命令官吏之妻皆会其夫。加上我国自古就有崇拜生殖的信仰,我国上古时代的原始宗教就有祭祀、祈雨、性爱结合的特征。认为云雨和男女性爱有关:“雨犹人之精液也。”(王充《论衡・祀义篇》)道教经典《太平经》云:“天不雨,地不生物,阴阳隔绝,是由于男女不和,男女者,天地之本也,男为天,女为地,阴阳交会,乃致时雨。”(《太平经・一男二女法》)闻一多先生曾说:“我常疑心这哲学或玄学的道家思想必有一个前身,而这个前身很可能是某种富有神秘思想的原始宗教,或更具体点讲,一种巫教。”因此,可以说,“巫山云雨”典故有着浓厚的道教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