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16岁时写给徐志摩的分手信

时间:2021-08-31

  写这封信时,林徽因才16岁,小才女的气息已经露出端倪。当时,她与父亲林长民一起在伦敦游历(1920年),和徐志摩的感情火花也正是在那里擦燃。

  林、徐、张三人的感情纠葛,大家早已熟知。但只有读毕此信,我们才能真正感受到林徽因真实的爱情和崇高的情怀。事实上,感情漩涡中的两个女子,都是伟大高尚的奇女子。徐志摩何其幸,能够让她们都为他苦痛,情牵梦萦。徐志摩又何其不幸,最终两个人都离他而去......徐志摩曾经感慨:得,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小文也只能感慨:幸也,命也。

林徽因16岁时写给徐志摩的分手信

  对徐志摩而言,这是一封残酷的分手信。然而,对林徽因来讲,又何尝不残酷呢。“你们走后我哭了一个通宵,多半是为了她”。但在信中的最后,欲走还留的林徽因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拖泥带水”,“走了,可我又真的走了吗?我又真的收回留在您生命里一切吗?又真的奉还了您留在我生命里的一切吗?我们还会重逢吗?还会继续那残断的梦吗?”

  其实,林徽因对徐志摩的爱,从来都没有消退。在这封分手信的开头,林徽因说“我降下了帆,拒绝大海的诱惑,逃避那浪涛的拍打…”。但是,一直到十年以后的1931年,林徽因创作名诗《那一晚》(注:请点击本文最末左下角“阅读原文”,赏析此诗),同样用“船”、“海”来呼应了此句:

  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

  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

  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

  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

  现在,这周末的深夜,让我们一起品读林徽因这封以“徽徽”落款、用情感与泪水写就的分手情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