鹧鸪天送人辛弃疾原文(4)

时间:2021-08-31

  人生起落

  淳熙七年(1180年),四十一岁的辛弃疾再次任知隆兴(今江西南昌)府兼江西安抚使时,拟在上饶建园林式的庄园,安置家人定居。淳熙八年(1181年)春,开工兴建带湖新居和庄园。他根据带湖四周的地形地势,亲自设计了“高处建舍,低处辟田”的庄园格局,并对家人说:“人生在勤,当以力田为先。”因此,他把带湖庄园取名为“稼轩”,并以此自号“稼轩居士”。并且他也意识到自己“刚拙自信,年来不为众人所容”(《论盗贼札子》),所以早已做好了归隐的准备。果然,同年十一月,由于受弹劾,官职被罢,带湖新居正好落成,辛弃疾回到上饶,开始了他中年以后的闲居生活。此后二十年间,他除了有两年一度出任福建提点刑狱和福建安抚使外,大部分时间都在乡闲居。

  淳熙十五年(1188年)冬,其友陈亮从故乡浙江永康专程拜访辛弃疾,两人于铅山长歌互答,称第二次鹅湖之会(即辛陈之晤)。鹅湖之会后,辛弃疾又陆续出山两次做官。

  绍熙五年(1194年)夏,辛弃疾又被罢官回上饶,住在瓢泉,动工建新居,经营瓢泉庄园,决意“便此地、结吾庐,待学渊明,更手种、门前五柳”。

  庆元二年(1196年)夏,带湖庄园失火,辛弃疾举家移居瓢泉。辛弃疾在瓢泉过着游山逛水、饮酒赋诗、闲云野鹤的村居生活。瓢泉田园的恬静和期思村民的质朴使辛弃疾深为所动,灵感翻飞而歌之,写下了大量描写瓢泉四时风光、世情民俗和园林风物、遣兴抒怀的诗词

  庆元四年(1198年),辛弃疾被授予主管冲佑观之职。

  壮志未酬

  辛弃疾画像

  嘉泰三年(1203年),主张北伐的韩侂胄起用主战派人士,已六十四岁的辛弃疾被任为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年迈的辛弃疾精神为之一振。他先后被起用为绍兴知府、镇江知府等职。次年,他晋见宋宁宗,认为金国“必乱必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被加为宝谟阁待制、提举佑神观,并奉朝请。不久后,被任命为知镇江府,获赐金带。

  辛弃疾知镇江府时,曾登临北固亭,感叹对自己报国无门的失望,凭高望远,抚今追昔,于是写下了《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这篇传唱千古之作。不久后,在一些谏官的攻击下,辛弃疾被降为朝散大夫、提举冲佑观,又被差知绍兴府、两浙东路安抚使,但他推辞不就职。之后,他还被进拜为宝文阁待制,又进为龙图阁待制、知江陵府。朝廷令辛弃疾赶赴行在奏事,试任兵部侍郎,但辛弃疾再次辞免。

  开禧三年(1207年)秋,朝廷再次起用辛弃疾为枢密都承旨,令他速到临安(今浙江杭州)府赴任。但诏令到铅山时,辛弃疾已病重卧床不起,只得上奏请辞。同年九月初十(10月3日),辛弃疾带着忧愤的心情和爱国之心离开人世,享年六十八岁。据说他临终时还大呼“杀贼!杀贼!”(《康熙济南府志·人物志》)。朝廷闻讯后,赐对衣、金带,视其以守龙图阁待制之职致仕,特赠四官。绍定六年(1233年),追赠光禄大夫。德祐元年(1275年),经谢枋得申请,宋恭帝追赠辛弃疾为少师,谥号“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