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说中的群体形象

时间:2021-08-31

  导语:小说中的群体形象可以由无数道不出姓名的个体构成,也可以由若干有姓有名的个体构成。小说中对于他们的刻画,往往着眼在“同”上,就是弃小异而求大同,抓一群人的共性写之。以下是应届毕业生文学网小编整理的小说中的群体形象,欢迎大家阅读。

 

  小说中凡群像的刻画,都具有显示群体“共性”的作用。然而,并非仅限于此。群体形象在小说中的出现,都是由小说特定的内容决定的,各自相应的有着其独妙之用。

  (1)作主要人物的群体形象。小说中的人物形象要求具有典型性,即要求个性与共性有机统一。正如别林斯基所说,它是“两个极端――普通与特殊”的有机融合,是“一整类人的代表,是很多对象的普通名词,却以专有名词表现出来”。小说家要求塑造典型人物,正是要通过具体人物的言行活动等“个性”或“特殊性”,来揭示出一定的社会、历史现象的本质、规律,即“共性”或“普遍性”。小说中主要人物以群体形象这种形式出现,完全是由小说特定的内容决定的,虽不多见,但其作用却非常明显,那就是:更为直接地体现出人物形象的“共性”或“普遍性”,更能明示小说的社会意义的“广泛”或“普遍”。

  彭荆风的《驿路梨花》,通过“我和老余”的耳闻目睹,围绕小茅屋的主人为谁,刻画了包括解放军、梨花姑娘、梨花妹妹、瑶族老人等在内的一组边疆军民形象。这里的主要人物以群体形象的形式出现,就完全是由小说特殊的立意确定的。小说通过对他们一系列活动的描写,展示其“共性”,不仅让人们清楚地看到了雷锋精神存在的广泛、普遍,而且还直接向人们明示了小说极为新颖的主题:雷锋精神经久不衰,代代相传。试想:如果小说只着力刻画某一典型个体形象,那文章的立意能如此深而新吗?能这么直接地反映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