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小说《星期天》(2)

时间:2021-08-31

  他每天生活得蛮“写意”。每天早起到办公室,坐在他的黑皮转椅里看报。《文汇报》、《大公报》、《新民报》,和隔夜的《大晚报》,逐版浏览一遍。他很少看书。他身后的书架上只有两套书,一套《辞海》;还有一套——不知道他怎么会有这样一套书:吴其浚的《植物名实图考长编》。看完报,就从抽屉里拿出几件小工具,修理一些小玩意,一个带八音盒的小座钟,或是一个西门子的弹簧弹子锁。他爱逛拍卖行、旧货店,喜欢搜罗这类不费什么钱而又没有多大用处的玩意。或者用一个指甲锉修指甲。他其实就在家里呆着,不到办公室来也可以。到办公室,主要是为了打电话或接电话。他接电话有个习惯。电话铃响了,他拿起听筒,照例是先用上海话说:“侬找啥人?”对方找的就是他,他不马上跟对方通话,总要说:“请侬等一等”,过了一会,才改用普通话说:“您找赵宗浚吗?我就是……”他为什么每次接电话都要这样,我一直没有弄明白。是显得他有一个秘书,第一次接电话的不是他本人,是秘书,好有一点派头?还是先“缓冲”一下,好有时间容他考虑一下,对方是谁,打电话来多半是为什么事,胸有成竹,有所准备,以便答复?从他接电话的这个习惯,可以断定:这是一个精明的人。他很精明,但并不俗气。

  他看起来很有文化修养。说话高雅,声音甜润。上海市井间流行的口头语,如“操那起来”,“斜其盎赛”,在他嘴里绝对找不到。他在大学时就在学校的剧团演过话剧,毕业后偶尔还参加职业剧团客串(因此他的普通话说得很好),现在还和上海的影剧界的许多人保持联系。我就是因为到上海找不到职业,由一位文学戏剧界的前辈介绍到他的学校里来教书的。他虽然是学校的业主,但是对待教员并不刻薄,为人很“漂亮”,很讲“朋友”,身上还保留着一些大学生和演员的洒脱风度。每年冬至,他必要把全体教职员请到后楼他的家里吃一顿“冬至夜饭”,以尽东道之谊。平常也不时请几个教员出去来一顿小吃。离学校不远,马路边上有一个泉州人摆的鱼糕米粉摊子,他经常在晚上拉我去吃一碗米粉。他知道我爱喝酒,每次总还要特地为我叫几两七宝大曲。到了星期天,他还忘不了把几个他乡作客或有家不归的单身教员拉到外面去玩玩。逛逛兆丰公园、法国公园,或到老城隍庙去走步九曲桥,坐坐茶馆,吃两块油氽鱿鱼,喝一碗鸡鸭血汤。凡有这种活动,多半都是由他花钱请客。这种地方,他是一点也不小气吝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