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的散文《葡萄月令》(2)

时间:2021-08-31

  汪曾祺的故事

  汪曾祺对昆明翠湖图书馆久久不能忘怀

  汪曾祺对翠湖印象很好,还因为翠湖里有一个图书馆,这是他一生中去过次数最多的一个图书馆,也是印象极佳的一个图书馆。图书馆不大,外表有一点像一个道观,但非常安静整洁。正是在翠湖图书馆,好学的汪曾祺抓紧开学前的有利时机,读了大量书籍。这个图书馆藏书颇多,而且有些是善本,汪曾祺想看的书大都能够借到。那时,他看书还没有明确目的,从《南诏国志》到《福尔摩斯》,什么都感兴趣,见到什么看什么。此时的汪曾祺像一头饥饿的小羊,乍一闯进肥美的草原,一个劲地贫吃不止。多少年后汪曾祺仍念念不忘翠湖图书馆。因为图书馆有位孤独、负责但有点怪癖的管理员。此人给了他终身难忘的印象,这真是一个妙人。他没有准确的上下班时间,读者去早了,门还没有开,只好在外面等。他来了,谁也不理,开门走进阅览室,把壁上一个早就不走的挂钟的时针“喀拉拉”拨到 8点,这就上班了,开始借书。过了两三个小时,这位干瘦而沉默的有点像陈老莲画出来的古典人物的图书管理员站起来,把壁上不走的挂钟的时针“喀拉拉”一拨,拨到12点:下班。这完全是一种以自己意志为转移的计时方法,也可能是举世无双的。但包括汪曾祺在内的读者习以为常,并无意见。

  汪曾祺没有学好英语亏吃大了

  汪曾祺一生最大的遗憾是没有把英语学好。原因:一、基础太差;二、不用功;三、老师糊涂。参加大学入学考试时他的英语不知道得了几分,反正够呛。他记得很清楚,有一道题是中翻英,是一段日记:“我刷了牙,刮了脸……,不知“刮脸”怎么翻,就翻成“把胡子弄掉”! 大一英语是连滚带爬,凑合着及格的。大二英文,教他们那个班的是一个俄国老太太,她一句中文也不会说,汪曾祺对她的英语也莫名其妙。期终考试那天,他睡过了头(他任何课上课都不记笔记,到期终借了别的同学的笔记本看,接连开了几个夜车,实在太困了),没有参加考试。因此他的大二英语是零分。作为一个作家,有时难免和外国人见面座谈,宴会,见面握手寒暄,说不了一句整话,只好傻坐着,显得非常尴尬。偶尔出国,尤其不便。汪曾祺曾到美国爱荷华参加国际写作计划。几乎所有的外国作家都能说英语,唯独他不会,离不开翻译。或作演讲,明知翻译翻得不准确,也无可奈何。他曾作过一个关于中国艺术的“留白”特点的演讲,提到中国画的构图常不很满,比如南宋画家马远,有些画只占一个角,被称为“马一角”,留白就是在作品中留下相应的空白。他的《寒江独钓图》,在整幅画中,只有一叶扁舟,一个渔翁在垂钓,整幅画面没有一丝水纹,却让人感到烟波浩渺,满幅皆水。予人以想象之余地,如此以无胜有的留白艺术,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正所谓“此处无物胜有物”。女翻译却把“马一角”翻成了“一只角的马”,美国是有一种神话传说中的马,额头有一只角,汪曾祺知道她翻得不对,但也没有办法纠正,因为他也不知道“马一角”在英语中该怎样表达。有些外国作家,尤其是拉丁美洲的作家,不知道为什么对汪曾祺的作品特别感兴趣,但只通过翻译,总不能直接交流感情。有一位女作家眼睛很好看,汪曾祺说她的眼睛像两颗黑李子,大陆去的翻译也没有办法,他不知道英语的黑李子该怎么说。后来还是一位台湾诗人替他解了围。最别扭的是:不能读外国作品的原著。外国作品,他都是通过译文看的。他所接受的西方文学的影响,其实是译文的影响。他很喜欢海明威的风格,但是海明威的风格究竟是什么,他也说不上来,他没有读过一本原著。他有时到鲁迅文学院等处讲课,也讲到海明威,但总是隔靴搔痒,说不到点子上。再有就是对用英语翻译的自己的作品看不懂,更不用说是提意见。他的小说《受戒》译成英语。这篇小说里有 4副对联,他想:这怎么翻呢?后来看看译文,译者干脆删掉。他有个英语很棒的朋友,说是他是能翻的。他如果自己英语也很棒,也可以自己翻!汪曾祺觉得不会英语只能算是半个作家。这对他说起来,是一个惨痛的、无可挽回的教训。

  汪曾祺是华侨的女婿

  在汪曾祺的生平介绍中很少提到他是华侨的女婿这件事。汪曾祺夫人施松卿,是我的大姑妈,我们都是南洋回来的归侨。在马来亚,他们一家的生活倒也衣食无虞。汪曾祺的岳父很热心于当地的社会公益事业,后来成了著名侨领。由于他与当地群众打成一片,即使在日本人占领马来亚期间,到处捕杀爱国侨领,他也没有被人告发和出卖,他的身分始终没有暴露,而安然度过了那腥风血雨的三年八个月。施松卿大学毕业后,因战争原因,家中接济不上,一时又找不到工作,生活变得十分拮据起来。为谋生计,她也到了中国建设中学任教,和汪曾祺成了同事。两人在联大读书时虽不认识,却也对对方情况有所耳闻。汪曾祺听说过,西语系有个女生,性格温和、善良,秀丽的脸上总是挂着亲切的微笑;她长得挺清秀,淡淡的眉毛,细细的眼睛,虽有病,但那副慵慵懒懒的样子,有一种说不出的美,人称“病美人”。相比之下,施松卿对汪曾祺的情况知道得更多一些。她不止一次听别人说过,汪曾祺是沈从文先生的得意门生,以后又不断地在报刊上读到汪曾祺的作品。施松卿原来就爱好文学,上高中时还曾获得过香港国文比赛的第一名,这就很容易对有西南联大才子之称的汪曾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喜欢汪曾祺凭借厚实的古文基础,把精练的古代语言词汇自然地消融在他的创作之中,读来只觉得上下妥帖、顺畅,没有常见的那种别扭劲。觉得,他这种水磨功夫决不是一朝一夕能达到的。当她把这些读后感当面说给汪曾祺听时,汪曾祺迅即产生了喜遇知音之感。他没有想到,一个专攻英语的女子居然能有这一番不俗的见地。两人相见恨晚,随着接触的增多,爱情也于不知不觉中悄悄滋生。教学之余,同事们常见到他俩结伴而行。当汪曾祺在欣赏一大片胡萝卜地所呈现的堆金积玉的美景时,施松卿则兴致勃勃地向农民买来一大把胡萝卜,洗了洗,放在嘴里吱嘎吱嘎地嚼。昆明的胡萝卜很有特色:浅黄如金,粗而且长,细嫩,多水分,味微甜。联大学生爱买了当水果吃,因为便宜。女学生尤其爱吃,据说这种胡萝卜吃了可以驻颜,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美容”。这种说法是否有科学根据,不得而知。年轻的汪曾祺觉得,施松卿吃了胡萝卜,越发变得秀美可人。生活中有了爱情,再困苦也是欢乐。汪曾祺甚至在创作时也情不自禁地将心爱的人写入作品之中。在他的早期小说《牙疼》和《落魄》中都有施松卿的影子。施松卿和汪曾祺携手在中国建设中学一直呆到1946年7月,然后才结伴离开了昆明,一个回到福建长乐故乡,一个到了上海十里洋场。正巧那时我刚从南洋回来,我们又欢聚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