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的资料简介(2)

时间:2021-08-31

未冠而仕

  龙朔三年(663年)王勃回到家乡,写《上绛州上官司马书》等文章,寻找机会,积极入仕。麟德元年秋(664年),王勃上书刘祥道,直陈政见,并表明自己积极用世的决心,深得刘祥道赞赏“此神童也!”麟德二年,王勃通过皇甫常伯向唐高宗献《乾元殿颂》,借献“颂”以图仕进之意甚明。乾封元年(666年),王勃通过李常伯上《宸游东岳颂》一篇,接着应幽素科试及第,授朝散郎,成为朝廷最年少的命官。之后,才思泉涌,笔端生花,撰《乾元殿颂》,文章绮丽,惊动圣听。唐高宗见此颂词,歌功颂德,词美义壮,乃是未及弱冠的神童所为,惊叹不已:“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王勃的文名也为之大振,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合称“初唐四杰”,并推为首位。

王勃的资料简介

祸起《斗鸡赋》

  王勃当上朝散郎后,经主考官的介绍,担任沛王府修撰,并赢得了沛王李贤的欢心。一次,沛王李贤与英王李哲斗鸡,王勃写了一篇《檄英王鸡文》,讨伐英王的斗鸡,以此为沛王助兴。不料此文传到唐高宗手中,圣颜不悦,读毕则怒而叹道:“歪才,歪才!二王斗鸡,王勃身为博士,不进行劝诫,反倒作檄文(古代用于征召,晓谕的政府公告或声讨、揭发罪行等的文书,现在也指战斗性强的批判,声讨文章。)有意虚构,夸大事态,此人应立即逐出王府。”唐高宗认为此篇意在挑拨离间,钦命将他逐出长安。于是,王勃被逐。他凭着自己的才情和苦心经营刚刚打通的仕途,就这样毁于一旦。

二次被贬

  王勃所遇到的第二次打击,是在虢州参军任上杀死自己所匿藏的官奴而犯罪。咸亨二年(671年)秋冬,王勃从蜀地返回长安参加科选。他的朋友凌季友当时为虢州司法,说虢州药物丰富,而他知医识药草,便为他在虢州谋得一个参军之职。就在他任虢州参军期间,有个叫曹达的官奴犯罪,他将罪犯藏匿起来,后来又怕走漏风声,便杀死曹达以了其事,结果因此而犯了死罪。幸亏遇大赦,没有被处死。此事甚为蹊跷,王勃为什么要保护罪犯曹达,既藏匿保护又怎能将其杀死。据新旧《唐书》所载,王勃此次被祸,是因情才傲物,为同僚所嫉。官奴曹达事,有人怀疑为同僚设计构陷王勃,或者纯属诬陷,不无道理。这次被祸,虽遇赦未丢掉性命,但宣告了他仕途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