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利农政策:青苗法

时间:2021-08-31

  青苗法,亦称“常平新法”。中国宋朝王安石变法措施之一。主要是改变旧有常平仓制度的“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的呆板做法。灵活地将常平仓、广惠仓的储粮折算为本钱,以百分之二十的年利率贷给农民、城市手工业者,以缓和民间高利贷盘剥的现象,同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改善了北宋“积贫”的现象。

  北宋财政走出“积贫积弱”的轨迹

  王安石的利农政策:青苗法 限制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

  提要:北宋(公元960—1127年)政权的建立,结束了五代十国时期的分裂割据局面,开启了之后元明的统一局面,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朝代。但是,北宋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积贫积弱”的封建王朝,既不能与之前强大开放的唐代相提,又无法与之后横扫欧亚的元代并论。这样的惨淡局面勉强维持了一百多年,再长期下去就会有亡国的危险。如何走出“积弱积贫”的困境?到北宋中叶宋神宗时,决定从财政改革入手改变北宋风雨飘摇的命运。

  北宋所谓的“积贫”,就是国家财政力量薄弱,长期处于入不敷出的局面。宋神宗以前,财政“年年亏短”,“支诸宿藏”。如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天下收入金帛1950万,支出将达2185万,赤字达235万。等到宋神宗即位后,“百年之积,惟存空簿”,财政走上了一条更加艰难的道路。

  所谓“积弱”,是指国家军事力量弱小,无法抵抗来自西夏和辽、金的侵扰,难以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北宋建国以后,就与东北边境的契丹族和西北边境的党项族连年发生战争,北宋仅与契丹就发生了大小80余次战役。由于北宋政治腐败和军队软弱涣散,虽然耗费了巨额的财力和人力,但每每以失败告终。不得不与辽签订不平等的“澶渊之盟”,又与西夏达成和谈,每年上贡大量的金银丝绸,换来一时的苟安。

  这种局面是怎样形成的?还要从宋太祖时期说起。宋太祖赵匡胤实现了国家统一后,鉴于唐五代藩镇飞扬跋扈的教训,希望通过“杯酒释兵权”的办法取得长治久安。所以,北宋建国后,一是解除了众多的军事将领的权力,封为高官使之归田园;二是为了得到后周遗老遗少的支持,把大批旧官僚接受包揽下来。三是为了达到官府之间相互制约以强化皇权的目的,又通过科举取士、恩荫授官、卖官鬻爵等途经增加大批新官吏。官吏人数从宋真宗的9785人扩充到宋仁宗时的17300人,增加了近1倍,地方胥吏增加了3倍。清代史学家赵翼感叹“自古滥官,未有如此之多”。

  宋代为了巩固政权,从建国开始一百余年实行“养兵”政策,认为扩大军队既可减少农民造反,又可使其为国卖力,可谓是治国之良策。由此军队数量与日俱增,宋太祖时38万人,宋太宗时66.6万人,宋真宗时91.2万人,宋仁宗时125.9万人,军队增长了3.3倍,禁军增长了4.2倍。冗官冗兵必然造成冗费,其中养兵之费就占去了总支出的80%。冗吏耗于上,冗兵耗于下,取尽山泽而不足,国之血脉全被这颗毒瘤吸光了。可见,北宋的“三冗三费”已成为国家肌体上的不治之症,

  宋代统治者本指望以富人立国,认为富人为国聚财、守财,是国家的根本,只要大土地所有者得到发展,国家财富就有了可靠的来源。由此出发,宋代长期实行富人立国的财政方针,不仅对官僚地主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而且实行“不拟兼并”的土地政策,致使土地很快完全私有化,被官僚地主所占有。建国只二十余年的时间,就出现了“富者弥望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有力者无田可种,有田者无力可耕”的局面。

  为了摆脱危机,国家不断加重农民的赋税。宋代广大劳动人民负担着繁重的租税和徭役。从赋税来看,除了缴纳名正言顺的“两税”之外,还有各种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如丁身税、“杂变”、“支移”、“折变”等等,多不胜数。农民由于没有生路,纷纷揭竿而起,从开宝六年(973年)开始,各地农民反抗斗争就连绵不断,至庆历七年(1044年),计达十余次。

  统治者企图通过加重对人民的剥削而解决财政危机和军事危机的梦想完全泡汤了。不仅没有增加财政收入,反而激化了阶级矛盾,致使北宋政府置身于经济危机、政治危机,财政危机、民族危机的重重包围之中,统治者忧心忡忡,难以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