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宋代诗人王安石的评价(3)

时间:2021-08-31

  (四)南宋以后从总体上说,王安石变法是被否定的,但对王安石的部分新法措施则有不同程度的肯定看法。清人张彦士说“安石秉政,后人论者纷纷,王敬所谓所更之法利害相半,攻之者众,故无成也。章汝明刺剌千言,曲为回护;陈九川谓安石洞见幽远,图患未形,虽圣人不易也。人各有口,果熟为折衷舆?”[40]

  在诸新法措施中,尤以科举改革、免役法、保甲法、保马法得到较多的肯定。这几项新法之所以得到较多的肯定,是与他们在实际生活中多被后世陆续延行分不开。王夫之说“熙丰新法,害之已烈者,青苗、方田、均输、手实、市易,皆未久而渐罢。哲、徽之季,奸臣进绍述之说,亦弗能强天下以必行;至于后世,人知其为虐,无复有言之者矣!其元祐废之不能废,迄至于今,有名实相仍,行之不革者,经义也,保甲也;有名异而实同者,免役也,保马也。”[41]

  颜元则更进一步说:王安石“所行法如农田、保甲、保马、雇役、方田、水利、更戌、置弓箭手于两河,皆属良法,后多踵行。”[42]蒋士铨在《读宋人论新法札子》诗中也说:“后来十九遵遗法,功罪如何请思量”。[43]日周良霄对此引论说“王安石新法,凡是为后世所沿行的,它便是适应中国后期封建社会的发展,为地主阶级统治制度所必需的。它是政治制度必须适应并服务于自己的经济基础这一基本规律的必然,同时又是前此有关制度的合乎逻辑的发展。”[44]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由此再看元明清人的评价,就不难理解社会气候对他们评议的潜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