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洛道中作.其二》赏析(3)

时间:2021-08-31

  陆机说:“诗缘情而绮靡。”(《文赋》)这是认为诗歌具有注重抒情的性质和文词精妙的特点。这种诗缘情说和儒家的诗言志说不同,清代沈德潜认为“殊非诗人之旨”(《古诗源》卷七),其实这正是魏晋以来诗歌的新变化。作为“太康之英”(钟嵘《诗品序》)的陆机,他的诗就具有这样的特点,如此诗中 “振策陟崇丘,案辔遵平莽”,“夕息抱影寐,朝徂衔思往”,文词华美,对偶工稳,“清露坠素辉,明月一何朗”,用词造句,刻练求工,都是例子。陆机诗精于语言的提炼,善于写景,即景抒情,具有情景交融的艺术效果。  创作背景

  陆机的祖父陆逊是三国时吴国的丞相、父亲陆抗是大司马。在吴国灭亡后,他于太康十年(289年),即二十九岁时,与弟弟陆云离开家乡吴郡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赴洛阳。《赴洛道中作》二首作于他赴洛阳途中。

  作者简介

  陆机(261-303),字士衡,吴郡吴县(今江苏苏州)人,西晋文学家、书法家,孙吴丞相陆逊之孙、大司马陆抗之子,与其弟陆云合称“二陆”。孙吴灭亡后出仕晋朝司马氏政权,曾历任平原内史、祭酒、著作郎等职,世称“陆平原”。后死于“八王之乱”,被夷三族。他“少有奇才,文章冠世”(《晋书·陆机传》),与弟陆云俱为中国西晋时期著名文学家,被誉为“太康之英”。陆机还是一位杰出的书法家,他的《平复帖》是中古代存世最早的名人书法真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