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诗经中的爱情诗(3)

时间:2021-08-31

  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当时妇女在社会上和家庭中都没有地位,而只是的丈夫的附庸。这种政治、经济的不平等决定了男女在婚姻关系上的不平等,使氓得以随心所欲地玩弄、虐待妇女而不受制裁,有抛弃妻子解除婚约的权利。因此她虽曾勇敢地冲破过封建的桎梏,但她的命运,终于同那些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压束下逆来顺受的妇女命运,很不幸地异途同归了。"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也,不可说也!"诗人满腔愤懑地控诉了这社会的不平,使这诗的思想意义更加深化。诗中女主人公的惨痛经历,可说是阶级社会中千千万万受压迫受损害的妇女命运的缩影,故能博得后世读者的共鸣。

  “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这是告诫未婚女子要慎交男友,与男友相处要有分寸,不可轻易堕入情网,否则一旦失足,就很难解脱,以致遗憾终生。这种告诫即使对于今天的年轻女子来说,仍然是值得记我们借鉴的。女主人公刚强理智的性格以及反省后又重新面对生活的勇气是值得我们学习和钦佩的。在现实生活中,男子忘恩负义的做法屡见不鲜的,男人的背叛无疑给女性带来了无比巨大的打击和痛苦,这就要求我们女性要自强、自主,不依附于男人而独立生存,这个独立不单是指经济上,还有人格上。事实上,现代社会中的许多女性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她们事业成功,经济独立,对感情与婚姻也更趋于理性,成为新时代独立自主的女性的榜样。

  诗经的婚恋诗,给我们展现了当时在婚恋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千姿百态的爱情故事,或者是单纯美好爱情,或者是遭遇背叛和遗弃的爱情,或者是不能长相厮守的爱情。这些故事不管是喜是悲都给我们再现了当时男女对待爱情真实的画面,体现人间真善美的感情历程。总而言之,《诗经》中的爱情诗为我们记录下了中国古代人们或美好或痛苦的婚恋生活,也为我们研究古代的风俗历史提供了宝贵的材料。时间在飞逝,当物是人非的时候,不变的还有人们对美好爱情的那种向往和追求。诗里给我们勾画了各种各样的女性对我们现代女性也有这很大借鉴意义,在当今这个花红酒绿的社会,女子面对爱情和婚姻的挑战,面对家庭和工作的压力,并不比古代女子好到哪里去,所以我们要以史为鉴,做一个独立勇敢的女性,协调好各种关系,不要重蹈古人的悲剧。  参考文献:  【1】张晓丽 论《诗经》女性意识 《新西部》2007.12 期

  【2】孟新芝 《诗经》中的爱情诗赏析 第13卷第3期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报 2005年9月

  【3】池睿 浅谈《诗经》爱情诗中的女性形象 2010年第4期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4】金鑫 浅谈《诗经》中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 2009年6月 第28卷第6期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5】彭燕芳 浅析诗经女性生命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陕西西安71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