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诗经》读后感1000字左右(4)

时间:2021-08-31

  我以为,无论今文学派的《齐》、《鲁》、《韩》三家诗也好,古文学派的《毛诗》也好,他们解诗,都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不理解绝大多数“国风”是民歌,把每一首诗都拉到帝王、后妃或列国诸侯的君、夫人身上;二是把作诗的本意和后来的引申意混同起来。三家诗看到《关雎》中有“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展转反侧”的话,便扯到周康王身上,说诗意是讽刺他“失德晏起”,正如司马迁在《十二诸侯年表序》中所说:“周道缺,诗人本之衽席,《关雎》作。”而后来的《毛诗》为了同三家诗唱对台戏,于是一反今文家法,大讲“后妃之德”云云,目的在于说它不是刺诗而是赞美之辞。如果我们认识到十五国风中确有不少民歌,并排除了断章取义的方式方法,则三家诗也好,《毛诗》也好,他们人为地加给此诗的迷雾都可一扫而空,诗的真面目也就自然显露出来了。

  至于把《关雎》列为“国风”之始,我以为这倒是人情之常。古人原有这样的说法,认为《三百篇》所以被保存下来,乃由于它们是能歌唱的乐章而于诗义无涉,故有些讽刺诗或大胆泼辣的爱情诗也没有被统治阶级删除淘汰。我则以为,从《三百篇》的内容看,总还是先把各地的诗歌搜集起来然后为它们配乐,所配之乐,必不能丝毫不关涉诗的内容,而任意用不相干的乐谱去牵合。《关雎》之所以为“风”之始,恐怕同内容仍有关联。由于诗中有“琴瑟友之”、“钟鼓乐之”的词句,很适合结婚时歌唱,于是就把它配上始而缠绵悱恻、终则喜气洋洋的乐调,而沿用为结婚时的奏鸣曲。盖因恋爱而“寤寐思服”、“展转反侧”乃人之常情,故虽哀而不伤(“哀”有动听感人的意思);夫妇结婚原属正理,君子淑女相配并不违反封建伦常,故虽乐而不淫。这样,自然就把它列为“国风”之首了。直到今日,我们遇到喜庆节日,也还是要唱一些欢快热闹的歌,奏一些鼓舞人心的曲子,取其顺心如意。这并不是什么迷信,而是同喜庆节日的气氛相适应。如果办喜事时奏哀乐唱悼亡诗,撇开吉利与否的迷信观点不谈,至少产生败兴和杀风景的反效果,总是招人憎厌的。《三百篇》的乐章既为统治阶级所制定,当然要图个吉利,把体现喜庆气氛的作品列于篇首。这不仅符合他们本阶级的利益,即从人情之常来讲,也是理当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