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氓朗读(2)

时间:2021-08-31

  【讲解】

  这是一首弃妇自诉婚姻悲剧的长诗。诗中的女主人公以无比沉痛的口气,回忆了恋爱生活的甜蜜,以及婚后被丈夫虐待和遗弃的痛苦,读之感人心弦,催人泪下。然而自汉代以来,学者多以此诗为“刺淫奔”之作,宋朱熹甚至说:“此淫妇为人所弃,而自叙其事以道其悔恨之意也。”并进一步引申说:“士君子立身一败,而万事瓦裂者,何以异此?可不戒哉!”(《诗集传》)这是从封建礼教出发,要求妇女以至读书人树立封建的节烈观,今天固不足取。还是清人方玉润比较公正,他在《诗经原始》中说此诗“为弃妇而作也”,并以之与《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即《孔雀东南飞》)相比,认为“此女始终总为情误”,此说可谓切中肯綮。

  中国文学史上较少长篇叙事诗,在《孔雀东南飞》之前近千年能出现这样自诉婚姻悲剧的长诗,确是一个可喜的现象。诗中虽以抒情为主,所叙的故事也还不够完整细致,但它已将女主人公的遭遇、命运,比较真实地反映出来,抒情叙事融为一体,时而夹以慨叹式的议论。就这些方面说,这首诗已初步具备中国式的叙事诗的某些特征。这些特征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其后二千余年的叙事诗,在《孔雀东南飞》、《长恨歌》直到近代姚燮的《双鸩篇》中似乎都可以看到它的影子。

  全诗六章,每章十句,但并不像《诗经》其他各篇采用复沓的形式,而是依照人物命运发展的顺序,自然地加以抒写。它以赋为主,兼用比兴。赋以叙事,兴以抒情,比在于加强叙事和抒情的色彩。开头一、二章,《诗集传》云:“赋也。”具体描写男子向女主人公求婚以至结婚的过程。那是在一次集市上,一个男子以买丝为名,向女主人公吐露爱情,一会儿嬉皮笑脸,一会儿又发脾气,可谓软硬兼施。可是这位单纯的女子看不透他的本质,说是必须有人来说媒,最后将婚期订在秋天。从此以后,女子朝思暮想,“乘彼垝垣,以望复关”,望不到男子所住的复关,便泪流不止;既见复关,就像见到所恋之人,不禁眉开眼笑。她还打卦占卜,预测婚事的吉凶。及至男方派车前来迎娶,她就带着全部的财物,嫁了过去。这两章叙事真切,历历可见,而诗人作为一个纯情少女的自我形象,也刻画得栩栩如生。方玉润评这一段云:“不见则忧,既见则喜,夫情之所不容已者,女殆痴于情者耳。”(同上)一个“痴”字。点出了此女钟情之深。

  《诗集传》谓第三章“比而兴也”,第四章“兴也”,也就是说这两章以抒情为主,诗中皆以桑树起兴,从诗人的年轻貌美写到体衰色减,同时揭示了男子对她从热爱到厌弃的经过。“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以桑叶之润泽有光,比喻女子的容颜亮丽。“桑之落矣,其黄而陨”,以桑叶的枯黄飘落,比喻女子的憔悴和被弃。“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则以“戒鸠无食桑葚以兴下句戒女无与士耽也”(《诗集传》)。桑葚是甜的,鸠多食则易致醉;爱情是美好的,人多迷恋则易上当受骗。男人沉溺于爱情犹可解脱。女子一旦堕入爱河,则无法挣离。这是多么沉痛的语言!从桑叶青青到桑叶黄落,不仅显示了女子年龄的由盛到衰,而且暗示了时光的推移。“自我徂尔,三岁食贫”,一般以为女子嫁过去三年,但另有一种解释:“三岁,多年。按‘三’是虚数,言其多,不是实指三年。”(程俊英《诗经译注》)实际上是说女子嫁过去好几年,夫妻关系渐渐不和,终至破裂。女子不得已又坐着车子,渡过淇水,回到娘家。她反覆考虑,自己并无一点差错,而是那个男子“二三其德”。在这里女子以反省的口气回顾了婚后的生活,找寻被遗弃的原因,结果得到了一条教训: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里,只有痴心女子负心汉!

  诗之五章用赋的手法叙述被弃前后的处境,前六句承上章“自我徂尔,三岁食贫”,补叙多年为妇的苦楚,她起早睡晚,辛勤劳作,一旦日子好过一些,丈夫便变得暴戾残酷。这个“暴”字可使人想像到丈夫的狰狞面目,以及女主人公被虐待的情景。后四句写她回到娘家以后受到兄弟们的冷笑。《诗集传》释此段云:“盖淫奔从人,不为兄弟所齿,故其见弃而归,亦不为兄弟所恤,理固有必然者,亦何所归咎哉,但自痛悼而已。”说女主人公“淫奔”,固不足取;但其他的话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她当时所受到的精神压力和由此而产生的内心矛盾。

  第六章赋兼比兴,在抒情中叙事,当初他们相恋时,有说有笑;男子则“信誓旦旦”,表示白头偕老。可是他还未老时就产生怨恨,而且无法挽回。这里用了两个比喻:浩浩汤汤的淇水,总有堤岸;广阔连绵的沼泽,也有边际。言外之意,我的痛苦为什么竟没有到头的时候?《诗集传》指出“此则兴也”,其实它是比中有兴。诗人运用这两个比喻,强烈地抒发了一腔怨愤,诉说了弃妇无边无际的痛苦。为了摆脱这些痛苦,她下决心与那男子割断感情上的联系:“反是不思,亦已焉哉!”从此后不再希望他回心转意,算了,算了。然而她果真能做到吗?方玉润认为:“虽然口纵言已,心岂能忘?”(《诗经原始》)是的,从这女子一贯钟情的性格来看,她对男子不可能在感情上一刀两断,这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悲剧性格。

  这首诗所写的婚姻悲剧,反映了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的情与礼的矛盾与夫权对妇女的压迫。古礼认为女子嫁人,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踰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滕文公》下)。这位女子开始时是在集市上与一平民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的,后来又乘垝垣相望,显然与礼有悖,终遭丈夫的休弃,兄弟的讥讽。她对爱情的热烈追求与旧礼教产生直接的冲突,因而导致了婚姻悲剧的发生。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这是具有典型意义的。

  如上所述,这首诗所写的故事虽不够细腻完整,但已讲清了基本事实,展示了主人公的命运,有人认为它已具有戏剧因素,不为无见。戏剧的主要因素是在矛盾冲突中刻画主要人物的性格,这一点本诗业已具备。尤为可贵的是在展示女主人公悲剧命运的同时,诗人以浓墨重彩,描写了深挚而复杂的感情,或喜或悲,或爱或恨,从而塑造出这是一个有血有肉、有鲜明个性的悲剧人物形象。

  此诗充分运用了赋比兴交替使用的手法,时时注意情与景的结合,它首先让我们窥见古代集市贸易的一个侧面,以后又让我们感受到古代嫁娶的简单礼俗。特别是将一条淇水作为背景贯穿全诗,显示了构思的严密与巧妙。如“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写相恋时的依依不舍;“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写被弃后再涉淇水返回娘家的情景;“淇则有岸,隰则有泮”,则以生活中所经历的印象最深的场景兴起内心的感情。同是一条淇水,随着主人公前后处境的不同,表现了悲喜不同的心境,真是情以物迁,情与景会,妙极妙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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