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雎》诗旨演变考(2)

时间:2021-08-31

  《郑笺》将《关雎》主旨概括为“后妃觉寐则常求此贤女,欲与之共己职也”。《郑笺》此言似是发挥《毛传》的“后妃有关雎之德,乃能共荇菜,备庶物,以事宗庙也”。其实,毛传此言只是赞美后妃的美德足以使其事宗庙,而《郑笺》则发挥过了头,认为后妃有德,不妒忌,日思夜想地求淑女来配君子,与自己共同事君子。《郑笺》的阐释将《关雎》的抒情主人公即求淑女者定为后妃,如此诠释,后妃的美德更是非一般人能比。《郑笺》还说“琴瑟在堂,钟鼓在庭,言共荇菜之时,上下之乐皆作,盛其礼也”,鲜明地提出“琴瑟友之”、“钟鼓乐之”乃礼仪之体现。

  《孔疏》为“诗经汉学”研究的一部集大成之作。它在思想内容上并未自成一家,这从它对《关雎》的阐释上就可看出。《孔疏》阐释《关雎》时,采取“毛以为……郑认为……”的方式,分别阐释毛、郑观点。我们知道《郑笺》以宗毛为主,而《孔疏》在处理毛、郑不同之处时往往倾向于《郑笺》,“于郑玄宗毛为主之本意,反忽而少察矣。”[1]如它借用郑笺的主张来阐释《毛传》,认为毛以为《关雎》是赞美后妃之德,不妒忌,思得淑女以配君子。这其实是曲解了《毛传》的意思。再如对于“琴瑟”、“钟鼓”,《孔疏》明确认定为礼仪之举。

  朱熹《诗集传》是“诗经宋学”的权威著作,它鲜明地体现了宋学的疑古精神、思辨学风。朱熹解《关雎》与前人的最大不同之处也是最能体现其进步性的有两点,一是对于荇菜的解释,认为“荇,接余也,根生水底,茎如钗股,上青,下白,叶紫赤,圆茎求余,浮在水面。或左或右,言无方也”。朱熹在这里还原荇菜的本来面目,认为诗人在这里写荇菜用的是“兴”的手法,以荇菜的“浮在水面。或左或右,言无方也”引起下文主人公的“或寤或寐,言无时也”、“彼参差之荇菜,则当左右无方以流之矣。此窈窕之淑女,则当寤寐不忘以求之矣”,用文学的眼光来看待诗歌作者对荇菜的运用,而不再像“诗经汉学”那样将荇菜视为祭祀所需之物,停留在经学的礼仪规范之中。另外,朱熹清醒地认识到了《关雎》中所流露出的强烈的情感:“故其忧思之深,不能自已,至于如此也”,“故其喜乐尊奉之意,不能自已,又如此云。”当然,朱熹并非将《关雎》作为文学作品来看,并非将其作为诗人尽情抒发自己喜怒哀乐的产物,作为封建理学家,他依然将其作为维护封建礼教的工具,用传统诗经学的原则来评价它,如上文提到的哀乐之情,朱熹并非认为那是男女主人公恋情的体现,而是诗的作者“宫中之人”的哀乐,如果求得此淑女则可以配君子以成内治之美,则乐;若求之不得,则无以成内治之美,故忧愁。可见,情感的流露并非是诗人最原始的本能,而是与封建教化紧密联系在一起。同时,对于这种情感表现的评价,朱熹认为“极其哀乐而皆不过其则焉”,这里的“则”与孔子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如出一辙,依然以温柔敦厚的诗教原则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