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诗经》婚恋诗中的婚姻观(2)

时间:2021-08-31

  在《诗经》时代,伴随的各种婚姻礼制度的确立,上层社会与民间的婚姻之礼也日趋规范。但远古社会的原始婚俗之遗风流韵却依然影响着人们的心理,出现了原始婚俗与文明礼俗共存的现象,所以在春秋时代,有一夫多妻的形式,也有一夫一妻的家庭模式;有“A”、“报”和“因”等在今天看来所谓的之俗,也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9]的感性认知;有“人尽夫”[10]婚恋观,也有“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11]的贞节观;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有自由恋爱的古老之风。

  前文说到,在《诗经》时代,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形式来完成男女结合,已被社会较为广泛的接受,并为许多人所自觉地遵守。但此时毕竟去古未远,上古自由相恋的风俗依然影响着春秋时代的男男女女,同时周王朝在制定礼法制度时也考虑到这一点,对男女之会也没有完全限制,所以《周礼地官司徒》说:“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童书业先生在《春秋左传研究》中说:“《诗经》中所载男女关系,亦较随便,观郑、卫等风可知。男女较易结合,亦易分散。”对“男女较易结合,亦易分散”一语我们姑且不加评论,但童先生所说这一时期男女关系相对来说比较“随便”还是有道理的。春秋时期自由婚恋的现象在史书与文学作品中有较为普遍的表现,《左传昭公十一年》载,泉丘两位女子自奔于鲁大夫孟僖子;《左传昭公十九年》又载,楚平王为太子时,出使蔡国,蔡国之女奔之;这种自由恋爱之风在上流社会虽然不太盛行,但在民间依然有很大的市场,这在《诗经》“十五国风”中表现得最为明显与充分。

  《诗经郑风溱洧》:“溱与洧,方浼浼兮。士与女,方秉z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这是一幅典型的周代仲春之月的男女相会图:春天到来,溱与洧之间,河水清清,两岸鸟语花香,在这春风丽日之下,来自各地的青年男女相会一起,有的趁此机会与情人相约,有的则在这迷人的春光中寻找能够与自己共度终身的心上人。男女之间,以兰花、芍药相赠,或相互嘻笑戏弄。尽管历史已走过了两千多年,但当我们读这首诗时,那欢快的景象和青春的气息,似乎能够穿透沉重的历史迷雾扑面而来。

  《诗经》中类似的反映当时男女自由相爱的诗歌十分多,如《周南坑忻贰分械呐子因求偶不得,而大呼“求我庶士,迨其谓之”,不用采礼,也不用命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和我说一声就行了,所以陈子展说,这是“言女求男,急不暇择矣。”[14]《郑风狡童》:“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女孩子在抱怨那让人又爱又恨的小伙子不应该不理她,让这位姑娘寝食难安。《郑风褰裳》:“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思我,岂无他人。”诗中的姑娘面对小伙子的冷淡大为不满,并向小伙子发出发最后的“通牒”:今天你不从这河里过来与我相会,我就要和别人好了!《郑风子衿》有“一日不见,如三月兮”之叹;《{风桑中》的男主人公在炫耀可爱的“美孟姜”“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卫风木瓜》在的男女投以木瓜,报以琼琚,借此而永结同心等等。

  从以上可以看出,在《诗经》时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男女婚姻中起到很大的作用,但在当时社会,特别是民间,男女自由相恋、自定终身的现象依然十分普遍,原始婚恋遗风与周代文明中的礼制所规定的婚姻形式同时存在。四、繁衍血统与门当户对的婚姻观念

  首先,婚姻为繁衍血统。《诗经》时代宗法社会已经建立,婚姻虽然表现为男女个体的结合,实质上是两个姓氏的结合,是家族群体的扩展和延续,正如《礼记昏仪》所讲“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仪礼士昏礼》也记载,古时新郎出门迎亲,父亲会郑重地叮嘱儿子,“往迎尔相,承我宗事”,重申接妇成婚事关宗庙继祠的婚姻主旨。正所谓为族娶妻为重,为己娶妇为轻。所以,继承本族血统、繁衍一家子孙成为《诗经》时代婚姻的重要目的。

  其次,两姓结合讲门第。出身良贱不同的男女不得为婚。在唐以前,不仅士庶之家不得与百工伎巧卑姓为婚,及时士庶之间也是界限分明,很少结姻,结婚论门第,自古已然。《唐律疏议》:“人各有偶,色类相同,良贱既殊,何宜配合。”媒人撮合两姓时首先考虑双方的等级地位,讲究门当户对,“良”与“贱”、“君子”与“庶人”之间不能通婚,即实行的是等级内婚制。《周南关雏》:“窈窕淑女,君子好述。”这里的“君子”并非泛指一般男子,而是指贵族男青年;“淑女”也不是泛指一般女子,而是指贵族女青年。“君子”求“淑女”,意在门当户对。又《大雅韩弈》:“韩侯取妻,汾王之甥,撅父之子。”这也是夫妇身世相当。《卫风硕人》在赞美庄姜时,首先从这个齐国公主的身世写起,说她是“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刑侯之姨,谭公维私”,这些都是在说明庄姜的世系身价与卫侯相匹配。迎亲的车辆是显示门第等级的标志之一。还有如《大雅大明》:“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乃及王季,维德之行。大任有身,生此文王。”就涉及了文王父王季与母任氏的婚事和文王的婚事。周文王的婚事是统治这之间的政治联姻,他的妻子是大国的子女,是殷王的妹妹因而文王的婚礼更是具有上层社会聘娶婚的典型特色。

  总而言之,《诗经》中的婚恋诗为我们记录下了中国古代人们或美好或痛苦的婚恋生活,也为我们研究古代的风俗历史提供了宝贵的材料。这种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的诗意美感,比起我们现代婚恋作品充斥着低俗的欲,总不免让人产生无尽的追恋和精神的归依感。在当今日趋庸常的生活里保持一颗不死的诗心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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