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日月》

时间:2021-08-31

  《日月》

  朝代:先秦

  作者:佚名

  日居月诸,照临下土。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胡能有定?宁不我顾。

  日居月诸,下土是冒。乃如之人兮,逝不相好。胡能有定?宁不我报。

  日居月诸,出自东方。乃如之人兮,德音无良。胡能有定?俾也可忘。

  日居月诸,东方自出。父兮母兮,畜我不卒。胡能有定?报我不述。

  鉴赏:

  这是一首弃妇申诉怨愤的诗。《毛诗序》说:“《日月》,卫庄姜伤己也。遭州吁之难,伤己不见答于先君,以至困穷之诗也。”朱熹《诗集传》说:“庄姜不见答于庄公,故呼日月而诉之。言日月之照临下土久矣,今乃有如是之人,而不以古道相处,是其心志回惑,亦何能有定哉?”都说此诗作于卫庄姜被庄公遗弃后,以此诗作者为卫庄姜,所指责的男子为卫庄公。而鲁诗则认为是卫宣公夫人宣姜为让自己的儿子寿继位而欲杀太子伋,寿为救伋,亦死,后人伤之,为作此诗。今人一般认为这是弃妇怨丈夫变心的诗。

  诗的第一章把读者带入这样的境界:在太阳或月亮的光辉照耀下,一位妇人在她的屋旁呼日月而申诉:日月能如常地照耀大地,为何我的丈夫不能如以往一样顾念我!以后各章的第一句“日居月诸”作为起兴,还有一种陪衬的作用。日月出自东方、照临大地,是有定所,而结为夫妇的“之人”竟心志回惑,“胡能有定”。作者之所以反覆吟咏日月,正是为了陪衬其反覆强调的“胡能有定”的。

  第二第三章承第一章的反覆咏叹,真是“一诉不已,乃再诉之,再诉不已,更三诉之”(方玉润《诗经原始》)。第四章沉痛已极,无可奈何,只有自呼父母而叹其生之不辰了,前面感情的回旋,到此突然一纵,扣人心弦,“埋怨父母极无理,却有至情”(牛运震《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