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主要特点(2)

时间:2021-08-31

  词分“小令”、“中调”、“长调”三类。清毛先舒《填词名解》认为,“五十八字以内为小令,自五十九字始至九十字止为中调,九十一字以外者俱为长调”,从字数上大约讲出了这三类词的特点。词有“令”、“引”、“近”、“慢”等,“令”一般较短,“引”和“近”较长,“慢”又比“引”、“近”长。词除一部分小令外,一般都分为两段,第一段被称为上片,或上阕,第二段被称为下片,或下阕。不分片的称单调,分两片的称双调。也有少数词分为三段、四段。

  词的格律有其独自的特点,这也是词区别于其他文学样式的主要依据。大体上说,其格律特点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词调规定字数。每个词调的字数都有自己的规定,短的如《十六字令》,只有十六字;长的如《莺啼序》,有二百四十字。词文如需增减,用“摊破”、“减字”来表示。

  2.押韵方式错综复杂。根据不同词调,或在句中押(又分在逗断处押、在句中非正规停顿处押),或上下句押,或隔一句押,或隔两句押,或隔三句押等,有一韵到底的,也有中句换韵的。

  3.讲究平仄。词的各类句子都有一定的平仄格式,由于句子字数不一(最短的只有一个字,最长的有十一个字),平仄的格式也不一样。词不但讲究平仄,还要求区分仄中的上、去、入。但多有选择余地,如有时人声字可当平声和去声用,上声字有时也可当平声字用。

  4.对仗较为灵活。由于各词调句式的不同,因此词的对仗不那么严格,它不限于平仄的规定。有时是否用对仗,也要根据内容和表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