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富阳区初中招生指南(2)

时间:2021-08-31

五、其他情况入学申请办法

  (一)残疾适龄少年

  残疾适龄少年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初中申请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也可以到有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分别参见浙江省盲人学校、杭州市文汇学校(原聋人学校)和富阳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二)政策照顾类适龄少年

  属于国家、省市以及本区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可凭区级以上职能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管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核实材料后统筹安排在公办初中。

  民办学校或其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含功能区管委会)原订有书面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在协议有效期内,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

  富阳中学教育集团成员学校教师子女享受所属民办学校教师子女同等政策,2022年后富阳中学教师子女不再享受该政策。

六、相关说明

  (一)户籍

  1.适龄少年的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户籍迁入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及之前。

  2.从2021年起,适龄少年户籍迁入时间调整为当年4月30日及之前。

  (二)房产

  1.适龄少年父母的居住情况以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核发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为依据。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及之前,且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须为独立产权。

  2.从2021年起,凭父(母)房产申请就读的适龄少年,其父(母)取得的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应满一年,即适龄少年父(母)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调整为前一年的4月30日及之前。

  (三)居住证

  2020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取得富阳区范围的《浙江省居住证》时间在为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

  (四)务工、经商及缴纳养老保险

  1.适龄少年父(母)养老保险专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均要求缴在富阳区,且在规定时间内为正常连续缴纳(不含各类补缴、转保等缴纳方式)。持有营业执照的适龄少年父(母)(即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的养老保险必须是与营业执照一致的企业或商店名义缴纳。持有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的适龄少年父(母)的养老保险必须在劳动合同期间由合同签约单位缴纳。规定区域内的各类连锁企业工作的适龄少年父(母)的养老保险必须在富阳区缴纳。

  2.适龄少年为非本区户籍的,其父(母)营业执照、与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均要求满一年以上,办理时间在2019年6月30日及之前。从2021年起,办理时间调整为前一年的4月30日及之前。

  从2022年起,严格执行《杭州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杭教基〔2019〕5号)精神,需在本区义务教育段学校申请入(转)学的条件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五)城区公办初中招生

  1.教育服务区划分

  郁达夫中学达夫校区:富春桥→苋浦江→桂花西路→春秋北路→孙权路→恩波大道以东区域。

  郁达夫中学文豪校区:北环路→金浦路→文居街→金桥北路→桂花西路→春秋北路→孙权路→恩波大道→水稻所路→新桥江以内区域。

  富春中学:金桥南路→体育馆路原行政服务中心→南山路→西山路→鸣翠桃源,华庭路→江滨西大道→富春桥→苋浦江→桂花西路以内区域。

  浙师大附属富春实验学校(富春三中):金浦路→文居街→金桥北路→金桥南路→体育馆路原行政服务中心以西区域及富春街道所属各行政村和春建乡各行政村。

  2.录取批次

  教育服务区内符合就读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适龄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务工经商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第一批:具有富春街道和春建乡所属社区、行政村户籍,且与父(母)户籍、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均在同一教育服务区的适龄少年,向适龄少年户籍地址所在教育服务区的学校提出申请。

  第二批:具有富春街道和春建乡所属社区、行政村户籍,与父(母)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不在同一教育服务区或父(母)在城区确无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少年,向适龄少年户籍地址所在教育服务区的学校提出申请。

  第三批:具有富阳城区以外户籍,且父(母)持有城区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少年,可向父(母)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地址所在教育服务区的学校提出申请。

  第四批:具有富春街道和春建乡以外本区户籍、父(母)未持有城区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且在富春街道和春建乡小学就读的学生,经父(母)签字同意后提出电脑随机派位申请,电脑随机派位学校包括鹿山中学。

  按以上排定序列录取。其中户籍在富春街道和春建乡的适龄少年为教育服务区内学生,其余为照顾就近入学学生。

  当前三批申请就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区教育局可按某一类别中适龄少年落户时间或其父(母)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三批中未被申请就读学校录取的,可调剂到第三批适龄少年录取后尚有余额的学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招生工作机制

  成立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建立和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台账,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各校的招生工作纳入区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目标考核。

  (二)加强计划管理,全面公开招生信息

  切实加强对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的招生管理,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应保持基本稳定,年度招生计划须经本局审核并报杭州市局备案。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或空挂学籍,严格按录取名单登记转接学籍,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多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明招生纪律,落实主体责任

  区教育局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的要求,负责制定和完善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职责,与招生学校签订招生工作责任书;严明招生纪律,公布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63136718;区教育局61700992)。各辅导学校具体负责本区域内学校的招生日常工作,监督招生过程和结果。各初中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和时间节点做好招生工作。

  (四)加强招生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区教育局和各校要积极主动开展今年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各方正确理解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要积极正确宣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成效,合理引导家长科学理性选择,努力创设良好的社会氛围,营造阳光、透明的招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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