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下慈悲心发作,掏出一张百元大钞递过去:“马路对面是仁济医院,去包扎一下吧。”
老头睁开一只眼,接钱,道谢,匆匆离去。(这也算是助人为乐吧,嘿嘿,演不上英雄救美的戏份,逮到一次懦夫助老头的机会也不错嘛。)
我沾沾自喜。我不象雷锋,做了好事不留名,不让人家知道。我有个坏毛病,做了好事就想到处显摆,想听表扬,唯恐人家不知(当然,跟那个陈光标是没得比的)。
憋了好久,终于等到夫人下班回家,哗哗哗,把当天的懦夫之壮举一下子倒了出来,然后静听夫人点评。
夫人如是说:“你这个人忒老实,坏事不会干,好事也做不周全,只给人家一百元钱,就敢出来显摆,现在上个医院要多少钱啊,撞破了头,挂号费、急诊费、检查费、治疗费,搞不好来个CT、共振什么的,你不好多给点钱啊,才给一百,顶什么用啊。”
真是窝囊,居然还有比我派头大的。但想想夫人的点评不无道理,一连几天牵肠挂肚的,为那个老头担心了好几天。
说来话长,写来句多。在我发呆的一瞬间,人已站在了我的面前。果然是他。
“就这么点吗?”他瞟了一眼墙角那一小摞硬纸板,木木地问道。
“恩。”我答。
老头开始打理那些硬纸板,我静静地注视着老头额角上那一条淡淡的疤痕。
六年过去,老头并未显老,依然六十多岁的样子,精气神十足。
老头居然没认出我,我虚荣心徒增,决定再次显摆。
“头上的伤没事了吧?”我搭讪道。(没话找话,都六年了,还能有事。)
老头直起身,错愕地看着我,没吱声。
我只好递过去一支烟,笑着开始显摆:“不认识我拉?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