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散文文人宅(2)

时间:2021-08-31

  伦敦约翰生社便用这宅子作会所。

  济兹(JohnKeats,1795-1821)宅,在市北汉姆司台德区(Hampstead)。他生卒虽然都不在这屋子里,可是在这儿住,在这儿恋爱,在这儿受人攻击,在这儿写下不朽的诗歌。那时汉姆司台德区还是乡下,以风景著名,不像现时人烟稠密。济兹和他的朋友布朗(CharlesArmitageBrown)同住。屋后是个大花园,绿草繁花,静如隔世;中间一棵老梅树,一九二一年干死了,干子还在。据布朗的追记,济兹《夜莺歌》似乎就在这棵树下写成。布朗说,“一八一九年春天,有只夜莺做窠在这屋子近处。济兹常静听它歌唱以自怡悦;一天早晨吃完早饭,他端起一张椅子坐到草地上梅树下,直坐了两三点钟。进屋子的时候,见他拿着几张纸片儿,塞向书后面去。问他,才知道是歌咏我们的夜莺之作。”这里说的梅树,也许就是花园里那一棵。但是屋前还有草地,地上也是一棵三百岁老桑树,枝叶扶疏,至今结桑椹;有人想《夜莺歌》也许在这棵树下写的。济兹的好诗在这宅子里写的最多。

  他们隔壁住过一家姓布龙(Brawne)的。有位小姐叫凡耐(Fanny),让济兹爱上了,他俩订了婚,他的朋友颇有人不以为然,为的女的配不上;可是女家也大不乐意,为的济兹身体弱,又像疯疯癫癫的。济兹自己写小姐道:“她个儿和我差不多--长长的脸蛋儿--多愁善感--头梳得好--鼻子不坏,就是有点小毛病--嘴有坏处有好处--脸侧面看好,正面看,又瘦又少血色,像没有骨头。身架苗条,姿态如之--胳膊好,手差点儿--脚还可以--她不止十七岁,可是天真烂漫--举动奇奇怪怪的,到处跳跳蹦蹦,给人编诨名,近来愣叫我自美自的女孩子--我想这并非生性坏,不过爱闹一点漂亮劲儿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