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背景
《琵琶行》作于唐宪宗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秋天,时白居易四十五岁,任江州司马。白居易在元和十年以前先是任左拾遗,后又任左赞善大夫。元和十年六月,唐朝藩镇势力派刺客在长安街头刺死了宰相武元衡,刺伤了御史中丞裴度,朝野大哗。藩镇势力在朝中的代言人又进一步提出要求罢免裴度,以安藩镇的“反侧”之心。这时白居易挺身而出,坚决主张讨贼,认为否则国将不国。白居易这种主张本来是对的,但因为他平素写讽喻诗得罪了许多朝廷的权贵,于是有人就说他官小位卑,擅越职分。再加上有人给他罗织罪名,于是贬之为江州司马。江州的州治在今江西省九江市。司马是刺史的助手,听起来也像是不错,但实际上在中唐时期这个职位是专门安置“犯罪”官员的,是变相发配到某地去接受监督看管的。这件事对白居易影响很大,是他思想变化的转折点,从此他早期的斗争锐气逐渐销磨,消极情绪日渐增多。
《琵琶行》作于他贬官到江州的第二年,作品借着叙述琵琶女的高超演技和她的凄凉身世,抒发了作者个人政治上受打击、遭贬斥的抑郁悲凄之情。在这里,诗人把一个琵琶女视为自己的风尘知己,与她同病相怜,写人写己,哭己哭人,宦海的浮沉、生命的悲哀,全部融合为一体,因而使作品具有不同寻常的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