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坟》杂文集:《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4)

时间:2021-08-31

七 论“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23)

  中国人或信中医或信西医,现在较大的城市中往往并有两种医,使他们各得其所。我以为这确是极好的事。倘能推而广之,怨声一定还要少得多,或者天下竟可以臻于郅治。例如民国的通礼是鞠躬,但若有人以为不对的,就独使他磕头。民国的法律是没有笞刑的,倘有人以为肉刑好,则这人犯罪时就特别打屁股。碗筷饭菜,是为今人而设的,有愿为燧人氏(24)以前之民者,就请他吃生肉;再造几千间茅屋,将在大宅子里仰慕尧舜的高士都拉出来,给住在那里面;反对物质文明的,自然更应该不使他衔冤坐汽车。这样一办,真所谓“求仁得仁又何怨”(25),我们的耳根也就可以清净许多罢。

  但可惜大家总不肯这样办,偏要以己律人,所以天下就多事。“费厄泼赖”尤其有流弊,甚至于可以变成弱点,反给恶势力占便宜。例如刘百昭殴曳女师大学生(26),《现代评论》上连屁也不放,一到女师大恢复,陈西滢鼓动女大学生占据校舍时,却道“要是她们不肯走便怎样呢?你们总不好意思用强力把她们的东西搬走了罢?”(27)殴而且拉,而且搬,是有刘百昭的先例的,何以这一回独独“不好意思”?这就因为给他嗅到了女师大这一面有些“费厄”气味之故。但这“费厄”却又变成弱点,反而给人利用了来替章士钊的“遗泽”保镳。

八 结末

  或者要疑我上文所言,会激起新旧,或什么两派之争,使恶感更深,或相持更烈罢。但我敢断言,反改革者对于改革者的毒害,向来就并未放松过,手段的厉害也已经无以复加了。只有改革者却还在睡梦里,总是吃亏,因而中国也总是没有改革,自此以后,是应该改换些态度和方法的。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注解】

  ①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六年一月十日《莽原》半月刊第一期。

  ② 林语堂(1895—1976) 福建龙溪人,作家。早年留学美国、德国,曾任北京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授,厦门大学文科主任,《语丝》撰稿人之一。当时与鲁迅有交往,后因立场志趣日益歧异而断交。三十年代,他在上海主编《论语》、《人间世》、《宇宙风》等杂志,以自由主义者的姿态,提倡“性灵”、“幽默”,为国x党反动统治粉饰太平。他在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语丝》第五十七期发表《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一文,其中说“‘费厄泼赖’精神在中国最不易得,我们也只好努力鼓励,中国‘泼赖’的精神就很少,更谈不到‘费厄’,惟有时所谓不肯‘下井投石’即带有此义。骂人的人却不可没有这一样条件,能驾人,也须能挨骂。且对于失败者不应再施攻击,因为我们所攻击的在于思想非在人,以今日之段祺瑞、章士钊为例,我们便不应再攻击其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