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模拟法庭的剧本(3)

时间:2021-08-31

一、[审判长]:事实的经过

  20xx年6月20日,本人与xxx通过Q天认识,因此而产生纠纷。xxx在未与我沟通的情况下,擅自有选择的将聊天记录公布在互联网上,文中称:“你与顺风在文革中一定会成为毛主席的红卫兵”,这种恶意传播别人聊天记录,有目的性人身攻击的行为引起我的反感,当日我便将xxx从我的中删除。随后的,xxx又发表具火药味的攻击文章,将一场本来是对中国互联网民族产业与反微软垄断的思考,变成人身攻击。作为被攻击者我查阅了xxx近一年来的专栏文章及资料,惊讶地发现,xxx对互联网业界的很多从业人员与思考者都进行了大量类似的隐晦性攻击。作为有相同遭遇的我,义愤填膺,便写出了《解剖xxx》。因为当时非常气愤、情绪难以控制,言词有过激之处。不曾想,随后xxx对我的攻击一发不可收拾,从20xx年6月20日至今,xxx依然在不停地对我攻击。截至目前,xxx针对我的攻击文章已经近30篇左右,据不完全统计,具有明显攻击性的文章21篇。xxx多次公开发表骚扰和刺激我的言论,他长达半年多的骚扰、攻击令我发指,我公开发表了《警告xxx:请不要骚扰、诽我》一文,以及《敬告xxx妻子xxx:管好你丈夫的嘴》一文,目的非常简单,希望xxx即刻停止对我的攻击。我还分别在20xx年1月7日12时38分、12时48分、13时xx分、13时47分向博客网、xxx妻子xxx、xxx文中的律师于国富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沟通,希望能够促使xxx停止对我的长期骚扰,这是我第一次主动提出希望结束这场争端。

  20xx年1月8日,xxx撰写了《透视江淮大学历史系学生“xxx”的博客逻辑系列》,开始系统地、有针对性地对我攻击,在第一篇就把我的姓名、学校、系别、年龄、联系方式等,甚至找来我的照片,一并发布到互联网。如此的恶劣的大肆公开宣扬一个学生的个人资料,

  明显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是赤裸裸的人身骚扰,是可忍孰不可忍!1月15日,有朋友劝我,把姿态放高一点,退一步海阔天空。我决定主动让步。当日及接下来的两天,我分别发出《投诉函》,向博客网投诉xxx。发出《关于“xxx—xxx”事件的处理意见——致信博客网、方兴东先生,及xxx》,首次提出主动退步,寻求和解,并且承认自己处置不当。

  3月,在天津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纪事》栏目采访时,再次表示愿意主动就自己的过激言词表示道歉,该节目于20xx年4月16日播出,题目是《你博客了吗?》。这是我第二次表达对于针对xxx的过激言辞的歉意。

  20xx年4月3日,我又公开发文《关于“xxx—xxx”事件的公开道歉》,表示:在我过去所写的涉及xxx的文章里,确实有用词不当言词过激的行为,我表示我诚挚的歉意,在此我诚恳地说:对不起。这已经是我第三次就自己的行为表达自己的歉意。当日13时31分,我向xxx发送了一份名为“xxx:我向你道歉——fromxxx”的电子邮件,在文中我重申了公开道歉》一文的内容。综上,我分别于20xx年1月、3月、4月共计三次公开发表文章表达歉意,并且又向原告发送过致歉的电子邮件,多次向原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