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院提出;
〈9〉凡违反上述法庭规则者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逐出法庭,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宣读完毕。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被告及其代理人、证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全体请坐
审判长:格桑卓玛诉拉萨市人事局对其“不予录用”行政决定不服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现有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审判长:格桑欧珠;审判员:格桑土旦,尼玛,依法组成合议庭,土登晋美担任本案书记员。
审判长:(敲法槌)现在开庭
审判长:根据法律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
原告,你的姓名?
原 告:格桑卓玛
审判长:年龄?
原 告:24岁
审判长:民族?
原 告:藏族
审判长:籍贯?
原 告:拉萨市城关区
审判长:住址?
原 告:拉萨市娘热路20号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宣读授权委托书
原 代:(宣读)-
审判长:被告?
被 告:拉萨市人事局
审判长:法定代表人?
被 告:格桑措姆
审判长:住所地?
被 告:拉萨市北京中路11号
审判长:被告代理人宣读授权委托书
被 代:(宣读)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 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 告: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