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模拟法庭剧本(2)

时间:2021-08-31

  【原告】代理人:张赞宁,男,27岁,江苏臣功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 郭莲辉,男,30岁,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

  【被告】:广东省司法厅,住所地广州市XX区XX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男,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 6条、第46条规定,本庭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长XXX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XX和XXX依法组成合议庭。由主审法官XXX主审本案, 由本院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29条、第30条、第32条、 第47条、 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 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

  (2) 当事人 (被告限于诉前) 有提供证据、 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

  (3) 当事人在诉讼中有 述和辩论的权利;

  (4) 当事人有申请保全证 、 提起上诉的权利;

  (5) 在诉讼中原告有申请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权

  (6) 原告有放弃、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 申请撤诉的权利。 被告有变更或撤销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但无权提起反诉。

  (7) 经审判长准许,有向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员发问的权利。

  (8) 经审判人员准许,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但涉及国家机密

  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了没有?

  【原告】:听清楚了

  【被告】: 听清楚了

  【审判长】:在庭审过程中, 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有申请审判人员及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如果你们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 、 鉴定人、 勘验人及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你们听清了吗? 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明确,不申请回避

  【被告】: 明确,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 32条、 第33条、第62条、 第65条的规定, 当事人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1)被告对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如实陈述事实。

  (2)在诉讼期间,被告不得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3)当事人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法庭秩序, 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 裁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义务。

  【审判长】: 以上诉讼义务,你们听清了吗?

  【原告】: 听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