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怀念狼》原文(6)

时间:2021-08-31

  那个妇人,继续补充故事的材料吧:妇人到底是气绝了,但她的女儿和儿子却艰难地活了下来。女儿是被在寺庙里遇见的那个邻居收养的,不久就随养父做生意去了省城,这女儿是真正享了福了。儿子是没人管的,但在流浪中一天天野长,最终竟成了一名猎人。商州的猎人春夏秋冬都要头剃得精光,扎着裹腿,蹬着麻鞋,黑粗布的对襟袄虽有纽扣偏是不扣,用一条腰带勒着,腰带是丈二长的白绒线织的。

  背着枪,牵着猎狗。狗当然是土狗,头要小,腰要细,腿特别地长,自幼就割断了尾巴,模样黑丑如鬼。这猎人打了一辈子野物,在儿子出生的时候,他用一百只狼的前胸皮毛连缀成了一张特大的褥子,把五尺宽八尺长的土炕铺满又一直铺到炕地。儿子五岁起,他就带着出猎了,教小家伙亲自剥狼皮,一双嫩手伸进热腾腾的被剥开的狼腔子里往外掏肠子,让血桃花一般地溅落在脸上。儿子见风似长,已经比父亲更为英武,成了商州捕狼队的队长。捕狼队最多时上百人,他们经年累月,走州过县,身上有一种凶煞之气,所到之处,野物要么闻风而逃,要么纠集报复,演出了一幕幕壮烈又有趣的故事在民间传颂。地方政府从未投资给过捕狼队,捕狼队却有吃有喝,各个富有,且应运出现了许多熟皮货店,养活了众多的人,甚至于商州城里还开办了一家狼毫毛笔厂,别处的狼毫笔厂都用的是黄鼠狼的毛,而他们绝对是真正的狼毫,生意自然更为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