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贾平凹的《高兴》注定是一部令人心情沉重的小说,这部小说,讲述了农民工的生活状态,它的主题思想是什么呢?
主题思想
《高兴》不只是反映了拾荒的农民工的生活状态,更反映出整个西安城里各行各业的农民打工者的生存现实,它是一幅描绘农民进城务工的生活图卷。农民工为了自己的生活,同样为了城市建设在城市的角落里默默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就像刘高兴说的:“如果没有那些环卫工和我们,西安将会是个什么样子,”这是我们这些城里人所无法想象的。但城市又是如何对待这些农民工的,他们总是怀着一颗虔诚又憧憬的心,渴望在城市生根立足,渴望这极具吸引力的宝地能有他们的容身之处,但他们却总是受到极不公平的对待。很多人都像刘高兴和五富一样,他们的身心被城市伤害得支离破碎。农民工们不仅付出了辛勤劳动,同时还有尊严,甚至生命。即使是这样的境遇。
高兴的故事性很强,故事节奏也相对较快。但这部名叫高兴的小说,却经历了一个痛苦的酝酿的过程。贾平凹在后记里说这是他写得最吃力的一部小说。刘高兴是农村人,进城拾荒,一心想做城里人,举手投足,心里身外,做足了脱胎换骨的准备。最绝的是,他把肾卖给了城里人。肾是先天之本,主发育、生长、生殖,现在农民给城里生娃哩。他以为韦达(伟哥)是有钱人,在一次抢劫中,两人不期而遇。
从此,韦达成了刘高兴在城里的影子,成了他能留在城里的根,成了他梦幻的未来。在刘高兴看来,肾是认得路的,装在韦达身体里的一个肾,和装在自己身体里的一个肾,同时向孟夷纯靠拢。所以,孟夷纯和韦达的关系,并没有引起高兴的醋意,反倒让他有几分欣慰。然而,他错了。韦达并没有换肾,而是换肝,他失望了。一切都变了,不仅韦达与刘高兴失去了纽带,刘高兴做城里人的根,失去了具体可感的土,而且肾与肝大不相同,肾是先天之本,肝是后天之本。所以,当孟夷纯被抓,换肝的韦达很漠然,假如韦达有刘高兴的肾,绝不会如此。
刘高兴为了盖新房、娶媳妇,卖过三次血,听说有人拿血去卖得了乙肝,才不拿血去卖卖了肾,卖了肾的钱盖起了新房,但新房盖起来了,那女的却嫁给了别人,为此,他吹了三天三夜的箫,卖了一双女式尖头高跟鞋,来到城里,要娶城里的女人做老婆。贾平凹说:我这么安排,是想表达他与城市的关系,刘高兴是无法融入这个城市的。刘高兴的命运也就是农民工的命运。大部分农民就死了回去了,只有他还在这留着,最后的处理是让五富留着鬼魂在城里,但刘高兴还在城里,他在这个城里还有他的梦想,他还觉得他的肾脏还在城里,换作城里人的。他把肾脏卖给城里人,他就觉得他是城里人,而实际上那个城里人换的是肝。但在刘高兴的脑子里觉得自己的肾脏还在城里,而且在城里还有他一个女人。
他有各种的理想和追求,他的想像还在城里,他离不开城里。刘高兴留在城里,带着残缺的、只有一个肾的身体,另一个肾卖给了城里人,成为城里人的先天之本,融入了城市,农村的肾养活着城市,原来,城市的一半是农村。但刘高兴不知道,卖掉的肾长在谁的身体里,离开了自己,就是别人的了,是城里的了,与自己无关。只有一个肾的刘高兴留在城里,依然高兴着,他将来会怎么样,刘高兴不知道,贾平凹也不知道。答案在时间和城乡历史的眼睛里。
刘高兴用身份证帮助教授开门,换来了对他的道德怀疑。面对文化知识和道德质疑的层面,刘高兴无法势均力敌。顽强的做城市人的意愿和乡下人身份的冲突,构成其无法回避的行为与人格矛盾。面对城市和破烂族群内的人,刘高兴拥有双重身份。
他成功地让“五富只要和黄八在一起,言必称我刘高兴”,依凭比五富、黄八充分的现代知识文化,树立起在破烂族群内的权威。开导五富体现他领导权的实现过程,但他不能反省不自觉地为城市说话的立场,他是在城市规制下建构主体自我意识。他有情智分裂的倾向除了情感上的联系,理智上他却瞧不起同伴,自问“刘高兴,你还讲究有文化,完全把自己混成个五富或黄八了么”时刻注意提醒自己与同伴的分别,这与城市人瞧不起乡下人是同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