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小说《高兴》中的意象

时间:2021-08-31

  《高兴》是著名作家贾平凹关注农民工问题的心血之作,也是一部蕴蓄丰富含义的长篇意象小说

  “贾平凹的小说创作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就一直试验着意象主义的表现方法,最近的新作《高兴》仍然是这种思路的继续延伸。”《高兴》是贾平凹花费两年多的时间,精心构思,五易其稿得以完成的心血之作,是他迄今为止创作最吃力的一部长篇小说。这部小说描写了一个来自农村的刘高兴进了西安城拾荒的故事。虽然是写城市最底层的小人物,但是整部小说充满了丰富的意象,可以说小说中具有丰富意蕴的意象的创作追求是这部作品的一个成功之处。惟其如此,这部长篇小说可以称作是一部意象小说或意象主义小说。

  所谓意象,就是寓“意”之“象”,是用来寄托主观情思的客观物象。早在《周易系辞》已有“观物取象”、“立象以尽意”之说。小说《高兴》亦是“立象以尽意”,但小说中之“象”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具体可感的寄托了作者贾平凹情思的客观物象。简言之,意象是所谓托物言物、托象言意,往往有言外之意、弦外之音、味外之旨。

  小说《高兴》中的意象数不胜数,比如:拾荒者、草根、大唐芙蓉园、锁骨菩萨塔、小说的命名“高兴”等等。本文以细读作品的方法,仅就《高兴》中的“肾、高跟鞋、箫”三个主要意象进行解析。

  一、肾――城市欲望

  主人公刘高兴的肾是小说中的一个“表意之象”。肾是人体生命活动的发动机,也是此故事的原发点。

  乡下人刘高兴把肾捐给了西安,从此就与城市有了亲缘关系。在城市里,他一直试图找到移植了自己肾脏的“亲人”,但是最终也没有找到。刘高兴只知道自己的肾捐给了西安一个老板,他到了西安之后的“寻亲”似乎有些大海捞针,也有些盲目。进了西安城,刘高兴除了看风景,也留意过往的人群,企图能碰上移植过他的肾的人。茫茫人海“谁和我有缘呢?”刘高兴相信感觉面熟的生人,莫名其妙产生好感的人,或许是前世的亲属或朋友所托生,就是有缘。他相信“那个移植肾的人,肯定是和我有缘的。”他一见如故、疑似移植了他的肾脏的城市“亲人”韦达并没有和他有任何的亲缘关系,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象而已。

  实际上刘高兴的肾在小说中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意象”。刘高兴骨子里是向往都市文明的,“肾”是他城市欲望的象征,是他亲近城市、拥抱城市,内心欲望的外化体现。

  刘高兴的城市生活因为有了这颗捐献给城市的肾,而倍觉亲切、倍感踏实。他不仅为城市拾垃圾,还为城市献出了自己的真诚和亲情。当他挺身而出不顾性命抓逃逸司机时,他想到的是“我来西安,原本也是西安人,就应该为西安做我该做的事呀。”当瘦猴说出:“你爱这个城市,这个城市却不爱你么!”的事实时刘高兴不仅不爱听,甚至气愤至极。

  刘高兴初次见到丢钱包的大老板时就觉得面熟,“这么大的西安城里,有一个人会和我有缘?!”突然间脑子里“闪现了一个极大胆的判断:这是不是移植了我肾的人?判断是那么强烈。是这个人,肯定是这个人!”这里实际上也是刘高兴骨子里向往城市、认同城市的强烈的欲望的体现。五富说的有道理,他在做梦。刘高兴在做着城市梦,他希望梦想和现实吻合。刘高兴一厢情愿地认为“终于寻到另一个我了”“另一个我原来是那么体面,长得文静而又有钱。”这是刘高兴的城市梦想,是作者通过刘高兴之嘴说出了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的城市人的标准。

  刘高兴坦荡地在西安城里寻找着“另一个的我”。那是一个城市寻梦者的不倦的追寻,是富裕的文明的城市欲望的期盼与张扬。

  当刘高兴再次遇到丢钱包的大老板时,他竟毫不犹豫地判断“他肯定换过肾!”“就是我要寻找的另一个的我”,他为自己的发现激动之极。因为他为自己的城市欲望找到了一个可以感知的、可以看得到、可以摸得着的具体对象。刘高兴终于与大老板韦达正式见面了,在两人握手时,“我感到我们的脉搏跳动的节奏一致。在那一瞬间,我产生了奇妙的想法:冥冥之中,我是一直寻找着他,他肯定也一直在寻找着我。”“一个人完全可以分为两半”。刘高兴身为农村人,心里却自认是城市人,刘高兴的灵魂更愿意靠近城市,他的肾交给了城市,就是他的一半交给了城市,他的梦想也交给了城市。

  刘高兴在西安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处于这种亢奋的“寻亲”状态,整部小说有五分之四的部分都是写刘高兴追逐城市、靠近城市、试图融进城市的寻梦过程。小说在前一部分越是这么渲染刘高兴的“寻亲”的兴奋与激动,前世有缘、今世奇缘,越是反衬了刘高兴最后的失落与沮丧。在小说第五十一章,韦达请刘高兴吃饭,席间老板们无意间说出韦总换的是肝。刘高兴“一下子耳脸灼烧”双眼模糊,“韦达换的不是肾,怎么换的不是肾呢?我之所以信心百倍我是城里人,就是韦达移植了我的肾,而压根儿不是!”“遇见韦达并不是奇缘,我和韦达完全没有干系!?”刘高兴失态了,失衡了!他再看韦达竟是“那么陌生!”“那么丑陋”!刘高兴浑身发冷,他担心他的亲缘被割断,他担心他的城市梦被阻隔。无奈与失望至极,刘高兴终于不那么优雅地不那么文明地泛出农民的劣性,用阿Q的精神胜利法安慰:“反正我的肾还在这个城市里!”刘高兴多么想自己的另一半是一个俊朗的、体面的、有钱的老板啊。可现实难尽人意、甚至更加糟糕。刘高兴清醒了一些,他意识到城市以及城市人并不是像他希冀和预期的那样高尚并且无私。韦达遇到麻烦、关乎自己的利益时是那么的自私与虚伪;韦达竟然会对孟夷纯见死不救、撇开干系。刘高兴失魂落魄。

  贾平凹说:“刘高兴的城市生活是不断寻找想融进去的过程,是与农民意识挣扎的过程。作为他们故事发生的背景舞台,城市向他们展示了好与不好的两面,而他们都在承受并顽强地存活着,我想写的就是这种生命的悲壮。”

  刘高兴的捐肾与寻肾的寻亲过程,正是他在城市生活中不断寻找自我价值并希望融入城市体现自身价值的过程。刘高兴试图摆脱自己身上的农民意识,也试图用城市文明人要求自己,希冀最终成为一个优雅富足的城市人。

  “肾”是刘高兴城市欲望的外化“意象”,是他真心亲近和热情拥抱城市的原动力,是他需要城市人认同的客观物象。可惜捐了肾的刘高兴并不能被城市尊重,欲望找到了搁置的地方,却并不一定有一个融入的圆满结局。事与愿违,最终他也不过是火车站、广场上游荡的未被城市理解的尴尬的边缘人。